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4 00: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井陉县2023年枣林口至洪河漕段水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井陉县辛庄乡。
2.1.2建设内容:水毁重建路线总长8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9米,小桥32米2座,涵洞16道,平面交叉6处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2.1.3计划工期:4个月,预计2023年12月初开工-2024年3月底完工。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具有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内(2018年10月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8年10月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6日00:00:00至2023年11月10日23:59: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国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井陉县建设南路 |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4层 |
联系人: |
李燕 |
联 系 人: |
王义 |
电 话: |
0311-82025431 |
电 话: |
0311-87331516 |
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 话:0311-82022017 |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