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B幢19A住宅用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B幢19A住宅用房
挂牌日期:2023-0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SC10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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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B幢19A住宅用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报业集团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253,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7-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A幢21F办公用房、B幢19A住宅及-2层B-G区10号车位,本次按2个子资产进行挂牌出售,详见《资产信息表》。 2、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租赁。转让方已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通知承租方。本次转让中,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B幢19A住宅用房原承租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A幢21F办公用房保留优先购买权。 3、转让方承担清场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交付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交接事项:《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相关税费: (1)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2)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关于住宅购买政策 请意向受让方详细了解房产所在地住宅购买政策,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须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并签署《承诺书》,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交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7、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 8、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并交付。若涉及租赁未到期的情况,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将继续履行和租赁方的租赁合同(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期租金由受让方享有。 9、本次转让标的部分有租赁、未查封、未作为抵押担保物。 10、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 11、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样本》等,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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