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二冶集团新疆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伊宁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三标段光伏组件(200MW)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y-2024-5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兴0472-52068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公告正文

中国二冶集团新疆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伊宁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三标段光伏组件(200MW) 招标采购

中国二冶集团新疆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伊宁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三标段光伏组件(200MW) 招标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为了更好的履行本项目合同,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预定目标,按照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现由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EY-2024-517
二、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中国二冶集团新疆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伊宁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三标段光伏组件(200MW) 招标采购
三、招标工程项目地点:新疆
四、招标工程内容:光伏组件双面双玻N型615Wp及以上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设备品牌的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五、报名须知

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内供应商:登陆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投标报名。
2.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外供应商: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通知招标人进行注册资料审核。
3.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CGC、CQC、TUV、VDE、UL之一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的认证;
其投标产品应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
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5.投标人业绩要求以下两项要求须同时满足,(业绩以合同扫面件为准,合同须体现规格型号):
1.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份单个合同量不低于200MW N型高效单晶硅组件合同业绩;
2.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N型高效单晶硅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2GW。(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因考虑项目工期及投标人产能、供应能力、市场行情等原因,本项目组件采购共计拟分为四个标段,
投标人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但每个标段合格投标人不得少于3个,且每个标段选择不同的中标人。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投标人须报名后通知招标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再联系招标文件费用收取人缴纳相关费用。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开标前24小时内将缴费凭证发送至eycgzx@qq.com.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12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12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高兴
联系电话:0472-520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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