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50101-nmgcz--cs-20230001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848394304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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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50101-NMGCZ--CS-202300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腾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电杆厂街兽医站生活小区1号楼2单元502 108,000.00元

合同包2(2022年返还盟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呼和浩特新机场主体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中勤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腾飞大厦D座1401 129,000.00元

合同包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度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永基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文苑大厦A座1901室 110,000.00元

合同包4(乡村振兴基金,呼市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共建呼和浩特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经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鸿信正通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与东河东岸交汇处北辰希尔顿广场东方银座2号楼9层904室 126,500.00元

合同包5(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9号经贸海关大厦办公楼10楼 147,200.00元

合同包6(网格化专职网格员工作补贴、专职网格员手机流量补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中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长兴大厦五楼511号A室 105,000.00元

合同包7(跟踪监管机构):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蒙吉利商住区12号楼4层2043室 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腾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进行评价。服务范围包括工作方案制定,数据采集及社会调查,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归档结项。 按采购人要求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要求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开始工作,工作开展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规标准及采购人确定的标准服务。 108,000.00

合同包2(2022年返还盟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呼和浩特新机场主体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中勤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2022年返还盟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呼和浩特新机场主体项目 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协助委托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业务。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7号)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开始工作,工作开展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129,000.00

合同包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度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永基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度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按照采购人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开始工作,工作开展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 按照采购人要求 110,000.00

合同包4(乡村振兴基金,呼市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共建呼和浩特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经费):
服务类(内蒙古鸿信正通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乡村振兴基金,呼市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共建呼和浩特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经费 服务需求: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7号)(一)招标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协助委托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业务。2、重点评价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主要工作内容:(1)组建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团队;(2)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评价指标;(3)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①具体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的决策过程、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②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③形成评价报告,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的意见和建议;3、承担评价工作的第三方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权利和义务:(1)本着中立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2)制订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3)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要求,采取现场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和核实所需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复核、综合分析,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评价基本结论;(4)撰写评价报告。第三方要按照要求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做到数据准确、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建议科学。评价报告经主评人及单位法人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委托方审核;(5)在评价过程中,自觉接受委托方监督管理,与委托方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研究解决评价中遇到的问题;(6)对项目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评价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必须单独建档,在评价期间妥善保管,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评价完成后,将有关资料按规定移交委托方归档管理;(7)实行回避制度。第三方工作人员与被评价部门、项目或相关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觉回避。(二)其他服务要求1、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按签订协议、工作程序,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工作。2、应派出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服务,应在接到委托方电话后及时到达现场。3、承诺的项目组成人员需到场开展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4、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服务需求: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7号)(一)招标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协助委托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业务。2、重点评价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主要工作内容:(1)组建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团队;(2)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评价指标;(3)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①具体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的决策过程、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②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③形成评价报告,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的意见和建议;3、承担评价工作的第三方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权利和义务:(1)本着中立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2)制订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3)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要求,采取现场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和核实所需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复核、综合分析,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评价基本结论;(4)撰写评价报告。第三方要按照要求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做到数据准确、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建议科学。评价报告经主评人及单位法人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委托方审核;(5)在评价过程中,自觉接受委托方监督管理,与委托方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研究解决评价中遇到的问题;(6)对项目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评价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必须单独建档,在评价期间妥善保管,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评价完成后,将有关资料按规定移交委托方归档管理;(7)实行回避制度。第三方工作人员与被评价部门、项目或相关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觉回避。(二)其他服务要求1、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按签订协议、工作程序,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工作。2、应派出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服务,应在接到委托方电话后及时到达现场。3、承诺的项目组成人员需到场开展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4、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开始工作,工作开展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 1期:验收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7号) 和采购人组织评审后的工作方案结合执行 126,500.00

合同包5(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服务类(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147,200.00

合同包6(网格化专职网格员工作补贴、专职网格员手机流量补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服务类(内蒙古中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网格化专职网格员工作补贴、专职网格员手机流量补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协助委托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业务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1期:验收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77号)和采购人组织评审后的工作方案结合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开始工作,工作开展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 105,000.00

合同包7(跟踪监管机构):
服务类(内蒙古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7-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跟踪监管机构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员到场开始工作,工作开展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9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格日乐(采购人代表)、田洪锡、李翀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标准,下浮5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2年返还盟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呼和浩特新机场主体项目):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度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乡村振兴基金,呼市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共建呼和浩特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经费):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网格化专职网格员工作补贴、专职网格员手机流量补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跟踪监管机构):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缴纳账户:
名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税号:91150102MA0Q46HA9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账号:59206010010025668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联系方式:0471-6289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西街9号内蒙古电影集团9楼
联系方式:15848394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848394304
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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