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G3-320154-ZHL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项目需求 Ⅱ. 服务(技术)内容要求“项号1 移动公卫两卡制系统” | ★17、支持与现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现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品牌为:冠新)。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17、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档案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等与现有的县级及自治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注:相关对接接口、协议等信息,供应商可自行向采购人进行咨询。 |
2 | 第三章 项目需求 Ⅱ. 服务(技术)内容要求“项号2 手持设备” | / | 服务(技术)要求中增加“9、具备WiFi功能,并支持4G或5G全网通无线通信。 |
3 | 第三章 项目需求 Ⅱ. 服务(技术)内容要求“项号28 医共体管理平台” | / | 服务(技术)要求中增加“4、平台可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10家乡镇卫生院现有的医疗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HIS、LIS、PACS、EMR等)进行数据接口对接,可获取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数据,可实现县域内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10家乡镇卫生院现有的医疗软件系统相关对接接口、协议等信息,供应商可自行向采购人进行咨询。 |
4 | 第三章 项目需求 Ⅱ. 服务(技术)内容要求“项号29 数据中心机房租用” | 本次医共体数据中心机房采用私有云部署的方式建设,供应商须在项目地提供专业的数据机房用于数据中心的建设,机房面积≥50㎡,机房内配置机柜≥4个,配有精密空调,租用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医共体数据中心机房采用私有云部署的方式建设,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数据机房用于数据中心的建设,机房面积≥50㎡,机房内配置机柜≥4个,配有精密空调,租用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6个月。 |
5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2)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灾难恢复类)证书的,每提供1项一级证书得0.5分,二级及以上证书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满分3分。 | (2)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或其直属机构或经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与信息安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全集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等)相关资质证书的,每获得1个最高等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其余等级资质(含未划分等级资质的)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发证部门或机构对资质等级划分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文件、官网截图等)和有效证书复印件】,满分7分。 |
6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3)投标人具有国家级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每有1项认证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满分4分。 | 取消此项评标标准。 |
7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4)投标人具有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安全培训、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安全设计与集成、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风险评估、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应急响应服务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满分4分。 | (3)投标人具有通信网络安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安全设计与集成、风险评估、应急响应服务等)能力相关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满分4分。 |
8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5)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资质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满分1分。 | (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相关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满分1分。 |
9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6)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移动公卫两卡制系统、公共卫生信息质控管理系统、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医共体管理平台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满分10分。 注:软件著作权证书获取时间不晚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6个月。 | (5)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移动公卫两卡制系统、公共卫生信息质控管理系统、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医共体管理平台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满分10分。 注:软件著作权证书获取时间不晚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否则,不予计分。 |
10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7)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拟提供的机房面积≥80㎡,机房内空闲机柜≥8个,具有精密空调,提供现有微模块机房环境的得10分;提供现有非微模块机房环境的得5分;承诺在中标后按要求建设数据机房的得2分,满分10分。 注:投标人提供现有机房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机房内部环境的详尽照片及平面图纸及所在详细地址以及提供正规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机房平面图或设计图和机房竣工验收报告,否则,不予计分。 | (6)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房所在地为本项目实施地的,得5分,机房所在地为本项目实施地以外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房按微模块机房标准建设的得5分,承诺在中标后按微模块机房标准建设机房的得1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房内部环境的详尽照片及平面图纸及所在详细地址,承诺在中标后按微模块机房标准建设机房的提供机房建设方案,否则,不予计分。 |
11 | 第四章 评标办法“4.履约能力分” | 序号(8) | 序号更正为(7) |
1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理由:采购人要求。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82号
联系方式:0773-8210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联系方式:0773-280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志荣
电 话:0773-2802611
附件信息:
3.25更正公告(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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