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91470
计 划 编 号:ZCB20191350
甲 方:大庆市司法局
乙 方:大庆市金呈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1470大庆市大庆市司法局公证处办案区电子设备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系统集成 | 水晶头、线槽、胶布、涨钉、电源接头等。 |
项 | 1 | 7555.00 | 7555.00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交换机2 | SMB-S1208 8个10/100/1000BASE-T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
台 | 7 | 350.00 | 2450.00 | 华三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交换机1 | S1850-28P 24口智能全千兆二层网管型,24个以太网口,4个光口,支持VLAN划分、802.3x、链路聚合、IGMP Snooping等丰富的软件功能特性 |
台 | 3 | 1300.00 | 3900.00 | 华三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网络摄像机 | DS-2CD7T2XYZUV-ABCDEF 1、最低照度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 lx,最大亮度鉴别等级(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 2、支持五码流技术,主码流最高1920x1080@50fps;子码流704x576@50fps;第三码流最高1920x1080@50fps;第四码流最高704x576@50fps;第五码流最高704x576@50fps。 3、在1920x1080 @ 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100TVL。 4、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 5、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1/2。 6、信噪比不小于52dB。 7、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用200米网线进行传输,数据包丢包率不大于0.1%。 8、在丢包率设置为20%的网络环境下,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 9、不低于IP67防尘防水等级。 10、具有1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网络接口。 11、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12、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 13、可通过DAV文件或ZIP压缩包进行升级。 14、支持录像搜索功能,可按时间进行录像查询,并可将录像类型通过不同颜色在时间轴上进行显示。 15、支持录像回放功能,回放录像时可设置播放时间,并可实现抓图、剪辑、电子放大和下载录像功能。 |
个 | 65 | 1300.00 | 84500.00 | 海康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电源线 | RVV2*1.5 |
米 | 3600 | 2.20 | 7920.00 | 爱普华顿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超五类网线 | AP-5E-01 超五类非屏蔽4对网络电缆线 、纯铜 、线径:0.5 |
米 | 5000 | 2.50 | 12500.00 | 爱普华顿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摄像机电源 | 12V5A 12V/5A、壁挂式,室内外防水电源 |
个 | 65 | 50.00 | 3250.00 | 海康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摄像机支架 | DS-1298ZJ 壁装支架/铝合金 |
个 | 65 | 25.00 | 1625.00 | 海康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拾音器 | DS-2FP2020 拾音器距声源5米距离声音采集清晰,能够有效监听70平方米范围。(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25%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拾音器能够在-30~70摄氏度环境下稳定工作。 |
个 | 35 | 210.00 | 7350.00 | 海康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闪存卡 | HS-TF-L2/64G 存储卡内存:64G 存储卡具备读写锁定功能,搭配摄像机可以通过摄像机对存储卡进行密码设置 存储卡支持监控监测功能,搭配摄像机可以通过摄像机对存储卡进行健康状态的监测 存储卡具备寿命预警功能,搭配摄像机可以通过摄像机对存储卡进行寿命检测,在寿命即将耗尽前可进行报警。 |
个 | 65 | 150.00 | 9750.00 | 海康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集中管理平台 | iVMS-8700 平台支持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入,实现实时预览、即时回放、抓拍等功能,并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平台软件支持预览、抓图或录像的图片与狱情信息进行关联,并将狱情发布给相应的处理人员; 平台软件具备严格的角色、用户、权限控制功能,支持集中授权、认证,支持精细化权限控制到通道,不同的用户登录的界面也有所不同; 平台软件支持级联管理,包括上下级平台的视频级联查看、录像回放、事件和警情的级联查询等; 平台软件支持电视墙管理; 平台软件可通过级联服务实现对级联系统的目录查询、实时点播、云台控制、视音频文件检索、视音频文件回放及回放控制、设备信息及状态查询、视音频文件下载等功能; 支持报警联动客户端(GIS地图、视频图像、声光显示、信息叠加)、云台、通道抓图抓录及与第三方系统等; 平台软件支持组织管理、服务管理、资源管理、用户管理、系统配置等配置管理功能。 单个平台支持最大监控点数量:1万 视频播放路数(软解):25路(i5、720P)、9路(i5、1080P)。 视频播放路数(硬解):36路(i5、720P)、16路(i5、1080P)。 最大回放倍速:16倍。 电视墙管理数量:10。 解码设备管理数量:128。 单个电视墙屏幕数量:25X25。 |
路 | 100 | 490.00 | 49000.00 | 海康 | 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 |||
合计 | 壹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189800.00元) |
二、技术资料
2、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5.1 成交方向大庆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5.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货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6.2 政府采购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重新评价,并延期通知国库支付货款。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5 提供1年质保期,供应商的质保期高于1年的按供应商承诺执行;项目需求中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需求中要求的质保期执行。
八、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其他
甲方:大庆市司法局
地址:萨尔图区建设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刘勇
授权委托代理人:刁武
电话:6100123
传真:6100123
邮政编码:163300
签订地点:大庆市
签订日期:2019-08-30
乙方:大庆市金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4号金鹰国际写字楼1-1004
法定代表人: 王殿风
授权委托代理人:栾孝群
电话:8852666
传真:8852666
邮政编码:163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0 1665 0510 5051 7498
签订日期:2019-08-30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