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成交公告
金额
1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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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2-11-197 | |||||||||||||||||||||||||||||
2、采购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08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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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金营(组长)、李杰、刘娅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0 | |||||||||||||||||||||||||||||
收费金额: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 |||||||||||||||||||||||||||||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56号 | |||||||||||||||||||||||||||||
联系人:王宇 | |||||||||||||||||||||||||||||
联系方式:0394-82866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无 | |||||||||||||||||||||||||||||
地址:无 | |||||||||||||||||||||||||||||
联系人:无 | |||||||||||||||||||||||||||||
联系方式:无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宇 | |||||||||||||||||||||||||||||
联系方式:0394-8286670 |
-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磋商文件.doc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磋商文件.doc
采购编号:2022-11-197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竞争性磋商文件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陵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
第三章磋商办法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人: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竞争性磋商公告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
2.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征地拆迁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包括社保费、占补平衡指标费、基本农田指标费等征地拆迁费用相关的专项审计工作,确保核实征地拆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2.2采购编号:2022-11-1972.1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已由周口市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为周口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供应商资格要求2.6项目预算:175000.00元2.5服务周期:30天2.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为保证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资金专项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实施,本次采购项目拟确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项目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2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周口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办公室报名。4.1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2①供应商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有固定工作场所,且至投标截止日单位成立/设立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上;②近三年来(2020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核心骨干未受到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或处罚;③供应商拟派项⽬负责⼈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负责⼈必须为本单位⼈员,需提供近⼀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开具加盖社保部⻔公章或社保中⼼⽹⻚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证明资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地点:周口市大庆路中段56号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00分整5.响应性文件的递交4.3磋商文件售价:0元。
联系电话:0394—8286670联系人:王宇联系地址:周口市大庆路中段56号招标人:周口市交通运输局7.联系方式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周口市)》上发布。
1.1现场情况:具备条件。1、项目综合说明除供应商须知表外。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采购人 | 采 购 人:周口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周口市大庆路中段56号联 系 人:王宇联系电话:0394—8286670 | |
项目名称 |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 | |
项目地点 | 周口市或委托方指定地点 | |
资金来源 | 自行支付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采购范围 |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征地拆迁专项审计 | |
服务周期 | 30天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 |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其他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有固定工作场所,且至投标截止日单位成立/设立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上;3、近三年来(2020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核心骨干未受到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或处罚;4、供应商拟派项⽬负责⼈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负责⼈必须为本单位⼈员,需提供近⼀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开具加 盖社保部⻔公章或社保中⼼⽹⻚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证明资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按法定时间要求 | |
分包 | 不允许 | |
偏离 | 不允许 |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按法定时间要求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正两副 | |
装订要求 | 采用左侧胶装形式,不得使用活页式; |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周口市交通局三楼办公室 |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
磋商程序 | 现场抽签决定各供应商的磋商次序 |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由业主代表1人及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组成 |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入围候选供应商 | |
31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1.1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2、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表。1.4以国家、地方和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依据。1.3本项目两标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已办理磋商申请手续,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1.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
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3.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体系与承诺。3.1.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瑕疵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3日内提出并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4.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包括前目录中的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答疑记录。4、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做出书面声明函。3.5凡通过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
6.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凡与磋商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中文。6、响应文件的语言及文字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5.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同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5、磋商文件的澄清
9.1.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9.1.1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9.1勘察现场8.1供应商应在磋商答疑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将作出澄清和解答。7.1供应商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利用表格、图示、文字全面响应该磋商文件,以便更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7、响应文件主要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磋商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0.2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胶装成册,并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处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0.1供应商按本供应商须知表的规定,编制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以前磋商截止期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1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人。12、磋商截止期11.3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地址。11.2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4、磋商五、磋商13.3根据供应商须知表的规定,在磋商截止日期与磋商文件中规定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扣留。1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3.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1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及形式响应性进行审查(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然后进行磋商。14.2、磋商小组磋商时请监督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磋商仪式由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4.1、磋商仪式
六、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4.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4.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业主代表1人及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或不少于总数2/3),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16.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及响应单位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对所有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响应单位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磋商将被拒绝,不进入评审。16、评审程序1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5.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5.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5、总则
16.5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的清单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更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16.4响应性审查。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不得进入响应性审查。16.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8.1响应无效条款18、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竞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7、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16.6综合评估法。经磋商小组分别磋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上签字的。(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竞标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19.2、采购人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成交结果。19.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选定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19、确定成交人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签订合同授予合同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9.3、询问及质疑
磋商办法前附表磋商办法20.5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0.3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竞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竞标人作为成交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审查主体 | 条款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磋商小组 | 资格审查 | 资质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①供应商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有固定工作场所,且至投标截止日单位成立/设立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上;②近三年来(2020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核心骨干未受到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或处罚;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4、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拆迁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
磋商小组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致 |
磋商小组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签字盖章格式要求 |
磋商小组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磋商小组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磋商小组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磋商小组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磋商小组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注:以上注明需要核验原件的资格评审项,供应商应向磋商小组提交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响应文件中须附与携带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视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 |
2、评审标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入围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如有特殊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1、评审方法磋商办法评分办法:
评标项 | 评分标准 | |||
分值分配 | 报价(10分) 商务部分:50分 服务方案(30分) 服务承诺(10分) | |||
报价(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折扣率%)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余供应商投标价(折扣率%)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商务报价评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1)有效供应商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投标价)×100(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商务部分(50分) | 拟派项目团队中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5分。 | |||
商务部分(50分) | 供应商具有较强能力的工作团队,拥有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每有1人得1分,此项满分为20分(需提供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当年度年检公告)。 | |||
商务部分(50分) | 供应商近5年,为征地拆迁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每一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的得0分。需提供业绩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须经注协报备报告)。 | |||
商务部分(50分) | 供应商成立年限:机构成立每满2年,得1分,最高10分。 | |||
服务方案(30分) | A、咨询服务方案(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具有可操作性,对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是否到位,阶段工作是否具体等进行比较,由评委在优、良、一般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得0分。优(10分)、良(8分)、一般(5分); | ||
服务方案(30分) | B、人员安排(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的人员安排是否完善、科学、合理等进行比较,由评委在优、良、一般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得0分。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 ||
服务方案(30分) | C、工作标准与服务承诺(5分): | 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及工作计划是否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弱等进行比较,由评委在优、良、一般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得0分。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 ||
服务方案(30分) | D、重点难点预测分析及咨询建议(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征地拆迁资金项目是否能够深入具体地预测分析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咨询建议或解决方案进行比较,由评委在优、良、一般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得0分。优(10分)、良(8分)、一般(5分); | ||
服务承诺(10分) | 承诺及时服务且保障措施有效可行性(10分) | 优:10分 | 良:5分 | 一般:1分 |
2.2.1分值构成: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3.1.1磋商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磋商程序2.2.3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计算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服务方案。3.2磋商(2)不按磋商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3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1磋商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详细评审
3.5.3若所有的供应商人均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可在取得评标监督人同意后宣布采购失败,并通知各投标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5.2磋商委员会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3.5.1推荐入围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的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确定入围名单,每个标段入围三家。若入围数量没有达到三家,则将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终入围单位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选定。3.5磋商结果3.4.3磋商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委员会的要求。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要求进行修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条款及格式
2.项目地点:。1.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PPP财务专业咨询服务项目委托审计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全称):甲方(全称):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7.其他:。5.服务期限:。5.资金来源:。4.投资金额:。3.项目规模:。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甲方的目的四、成果标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三、服务期限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2.投标文件1.入围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的构成2.计取方式:。1.酬金:。
七、词语定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其他合同文件。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生效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八、合同订立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机构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十,合同份数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账号:签订地点:户名:签订日期:开户银行: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供应商:(盖单位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副本第五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目录年月日联系方式: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五、授权委托书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投标函附表一、投标函
服务方案十一、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近年财务状况八、供应商的“类似业绩”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履历表
2.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l.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按上述磋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投标项目的工作。致:一、投标函商务部分:
供应商名称(盖章):7.我们同意从开标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有约束力。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同时愿遵守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5.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受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4.我们声明本投标文件已考虑了所有因素,本投标服务质量在服务期内保持不变。3.在签署合同之前,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供应商名称(盖章):注: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表格格式填写二、投标函附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
服务质量 | |||
服务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邮箱 | ||
地址 |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成立日期 | 职工人数 | ||
基本情况简介: |
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后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执业证书)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五、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盖章):注:附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当年度年检公告截图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件号备注123456...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件号备注123456...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年月日
供应商(盖章):注: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履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
资格证书 | 资格证书编号 | ||||
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
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近年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八、供应商的“类似业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1、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十一、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内容第六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格式自拟,应至少包括评分办法服务方案中的内容,请逐条列出以便评委赋分。服务方案:4、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1、中标人必须按照上述服务需求范围提供专业财务服务,确保资料提供的的准确性、完整性,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确保采购人权益。二、服务要求(二)服务期限:30天。3、根据审核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2、对专项资金拆迁补偿费进行审核:包含社保费、占补平衡指标费、基本农田指标费等相关的征地产前费用。1、对专项资金土地使用费进行审核:包含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费、临时占地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湿地保护补偿费、文物挖掘费、10kV外接电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等土地使用费。
2、中标人应当具备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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