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08955001000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主任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清河县葛仙庄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HB20230895500100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政策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三羊西街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史主任 0319-819006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亮 0311-69052036
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①工程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②建设地点:清河县葛仙庄镇花园村、黄金庄村;③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拆除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1000m2、拆除15cm厚12%石灰土基层1000m2、新建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1000m2、翻修18cm厚C30混凝土路面2358m2、15cm厚12%石灰1000m2、道路两侧铺设面包砖5443.75m2、新建290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600)、475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800)、122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200)、顶管210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200)、雨水检查井(Φ1000)11座、雨水沉泥井(Φ1250)5座、单算雨水口26座、井简安全网16套;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⑤最高限价:110万元;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⑦质量标准:合格;⑧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完工。
项目实施地点 :清河县葛仙庄镇花园村、黄金庄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③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址:(1)信用中国;(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8-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8-30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14:00
开标时间:2023-09-15 14:00
开标地点:第二评标室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69052033
受理质疑电话:张先生、0311-6905203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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