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口腔医院汇金门诊部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金额
1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南通市口腔医院的南通市口腔医院汇金门诊部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南通市口腔医院汇金门诊部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18号汇金国际C1座231-240。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127万元(含公共过道、电梯厅、所有标识标牌等)。
(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按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须通过发包人的施工图审查;
②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发包范围内采用限额设计,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估算。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投资估算约为127万元。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厅装修、楼梯装修、阳台窗户装修、室内装修、给排水和配电、暖通空调、智能化、医用气体管道、标识标牌(含引导标识、室外标牌)、消防等,具体按发包人要求。
(1)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工程设计所需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电子文件等本工程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竣工图绘制;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门厅装修、楼梯装修、阳台窗户装修、室内装修、给排水、配电、暖通空调、智能化、医用气体管道、标识标牌(含引导标识、室外标牌)、消防等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采购、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改造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施工单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的资质,则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建筑类(装饰专业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③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5.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5.3.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投标单位;
5.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5.3.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3.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4年9月9 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板块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9898889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沈红英
电话:15152885716
邮箱:1556430968@qq.com
2024年8月16日
南通市口腔医院汇金门诊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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