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商务厅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软件维护升级)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h-20220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商务厅
招标联系人杨曦宇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丹15710517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8
公告正文
辽宁省商务厅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软件维护升级)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软件维护升级)(项目编号:SDH-202208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2022081

  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软件维护升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元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软件维护升级

  最高限价:(人民币)360000元

  采购需求:

  在服务期内,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运行考核方案》、《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管理的通知(辽通关办【2018】9号)》,并确保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稳运行,确保数据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疫情期间,阻断疫情传播,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

  请供应商将购买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到邮箱:ld@shundahui.com

  邮件中供应商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00 元/本(电汇),售后不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注: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疫情期间,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请各位供应商考虑邮寄时间确保于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签收时间为准。

  收件人:李丹

  联系电话:15710517799

  收件单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获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 杨曦宇 、024-86892298-9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4-22859316-607

  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024-22859316-607


责任编辑: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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