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云霄县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图书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54.0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2]ecy[tp]2020011
预算金额54.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屈工厂13552680503
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云霄县教育局

乙方北京天舟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2]ECY[TP]2020011福建省云霄县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图书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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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5010103 百科全书 百科全书 1 国内 540260 540260 出版社品牌 出版社规格
合计: 54026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零贰佰陆拾元整(¥5402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各中小学校。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编目入库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所提供的图书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正版图书,不脱 页、不漏页、不破损;若出现盗版、缩版书,将全部退货,招标方还将要求供 应商 赔偿由此而对招标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若出现盗版书或发生版权纠纷,其一 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方无关,同时招标方对其盗版行为通过有关部门追 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2)乙方按采购方最后选定书目配书,不能供货部分经采购方同意后可做适 当调整,我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或搭配图书,并确保图书质量,否则一律退回。①贴条形码:每一册图书贴条形码 2 枚。在书名页一枚,固定页一枚,共计 2 枚。②盖馆藏章:每册图书盖 3 个馆藏章。一个在书名页正中方处,一个在固定 页,一个骑缝章。 ③贴书标:每册图书贴 1 枚书标,一枚贴在书籍下方往上 2cm 或 3cm 处,书 标都覆膜保护。 ④埋磁条:每一册书贴防盗磁条 1 条,在图书约一半厚度的地方中间夹缝深 处贴上磁条,要求磁条为复合铁基磁条,长度不少于 12CM。 ⑤分类:严格按照《中图法第五版》及图书馆所提供的使用本,为馆藏图书 进行正确、科学地分类。(3)严格按照《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和《中国文献著录标准 (GB3792)》要求进行编目录入。必须完整地根据图书所提供的实际信息,将 ISBN、 物理媒 体标志、作品语种、正题名、副题名、并列题名、丛书题名、分辑名、 分辑号、卷册说明、卷册总价、主要责任者及国别年代、责任方式、出版年月、 出版社、页码、尺寸、价格、分类号、索书号、装帧、版次、主题词(与中图法 第五版对应)等准确地输入到图书馆管理软件中(4)乙方提供的编目人员须按照采购人分编细则要求,在采购人派出的专业 人员指导、监督下进行图书数据套录、分类、著录、打印书标、上架、打印图书 财产单等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检查,其准确率应保证在 95%以上。对 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人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 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图书数量、类别等,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中标方投标文件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 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更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 拒收货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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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成交供应商交付货物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日历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的合同总款。
2 5 余下的合同款额做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无息支付完毕。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永久有效

10、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云霄县教育局 乙方:北京天舟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云霄县中山路211号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五区27号楼二层(园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黄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屈工厂
联系方法:13806924284
联系方法:1355268050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科园支行
账号: 账号: 1100 1016 2010 5250 4392

签订地点:云霄教育局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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