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市档案馆洪椰子档案资料征集整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0]qycg[cs]2021001-2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公司漳州市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艺娇0596-2053753
公告正文
漳州市档案馆洪椰子档案资料征集整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档案馆

乙方漳州兰台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QYCG[CS]2021001-2漳州市档案馆洪椰子档案资料征集整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1、保密协议;2、实施人员备案材料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00303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数字化修裱加工 1(次) 以采购文件为前提,进行实施 79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万玖仟元整元(¥7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49号重竞技馆C区

4.3交付条件: 中标人应在签到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项目加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漳州市档案馆洪椰子档案资料征集整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档案整理修复 约300件 单价5.80元/件 金额1740元;档案抢救修裱 约400页 6.00元/页 金额2400元;档案目录数据著录 约13500条 3.24元/条 43740元;档案数字化加工(300dpi) 约60000页 0.50元/页;照片档案整理(含目录著录)及数字化(600dpi) 约320张 3.50元/张 金额1120元。以上费用均含税费,最终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的数量进行结算。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提交验收的数据,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全部发回乙方重新自检,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乙方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初验后支付中标人90%的工程款
2 10 实体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验收合格后并移交进馆,支付1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实际损失向对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10.2本项目应严格按照交付时间执行,逾期交付的,视为违约,按逾期天数*合同金额1‰支付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逾期的,由甲方作出书面说明。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漳州市档案馆征集档案资料整理、目录采集、数字化加工、档案修裱。 1.1档案文件级目录采集包含:档案借调、前处理(编页、档案破损登记、填写备考表)、文件级目录著录、案卷级目录校对及修改、建立目录数据库、目录数据质检、挂接、备份、格式转换、还卷归库等工作。 1.2档案数字化加工内容包含:档案借调、扫描前处理(包括编页、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目录打印、档案装订还原、 档案实体验收、退卷归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扫描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移动硬盘备份等工作; 1.3 档案修裱内容包含档案借调、破损档案登记、拆卷处理、破损档案修裱处理、破损档案归还。 1.4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含目录著录)包含:档案整理、编页、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目录著录、目录打印、档案装订、建立目录数据库、目录数据质检、挂接、备份、格式转换、装盒还卷归库等工作。 1.5档案整理、文件级目录采集、数字化加工流程、修裱流程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 2、乙方需要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管理和安全保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乙方责任: 1 明确项目团队人员,乙方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2 乙方应确保甲方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保护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3乙方应将可能接触到甲方档案内容或数据的员工名单向甲方备案,备案人员均需有无犯罪记录;未向甲方备案的员工不得接触到甲方档案内容或数据,原已备案员工离职也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漳州市档案馆 乙方: 漳州兰台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49-1号重竞技馆C区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北路02D202
单位负责人: 黄镇平 单位负责人: 方遵波
委托代理人:
吴艺娇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6-2053753
联系方法: 137990447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6700705250796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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