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新增一期立式换热器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罗辑182231519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新增一期立式换热器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新增一期立式换热器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一期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达标运行,确保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温度控制在35℃左右,拟开展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新增一期立式换热器采购工作。
2.2比选范围:
1、一台立式非标换热器的供货及安装(总高度4米,换热管采用不锈钢波节管,管规格Φ25*1;管程与介质接触部分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进出口法兰接管规格为DN100、PN0.6Mpa;壳侧与冷却循环水接触部分采用碳钢材质,进出口法兰接管规格DN150、PN0.6Mpa。);
2、换热器安装基础、支架制作与安装;
3、换热器循环冷却水DN150进出口管道和废水进出口DN80管道配制 ;
4、其余附属设备基础、管道、法兰、管件、放空阀、排污阀、支架等。
2.3项目要求:
(1)供货时间:按照比选人实际需求时间供货;
(2)质量保证期:12个月。自货物全部到货、安装及调试完成后,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3)所供货货品必须满足现场设备使用要求,确保夏季环境下废水换热后温度≤35℃;
2.4项目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累计开具金额不低于10万元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3.3.1投标人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等各项事宜,中标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投标人须承诺自行合法合规施工,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投标人须承诺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按中标金额的1%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因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现场生产正常运行仍需持续进行,投标人须在年 月 日 时 分自行现场踏勘(踏勘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15310872562),并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比选人不接受中标后中标人提出的任何形式的索赔,且由此给比选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现场踏勘签认表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注:(1)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2)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3.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4月1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13752963360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18223151922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徐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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