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法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黎佩瑜0757-830323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法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采购公告
2018-11-28 14:38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法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GZ2018(SZ)YZ0233

二. 选聘方式

现场摇珠选聘

三. 项目性质

属于企业性资金非政府采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服务。

四.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

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公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暂行办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是佛山市国资委供应商库的成员。

2、供应商有从事财务审计经营范围和能力,能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须职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执业道德、执业规范等不良记录,且不在处罚期内。

注:

如资格条件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业绩、执业人员数量、年收入等其他条件时,供应商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委托人初审合格后方可参与项目选聘。

六. 根据本项目适用的规范标准,不适合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名单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佛山市众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

承担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应该在同一财务年内未向同一企业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同一财务年度内,同一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法人离任审计应由不同的中介机构承担,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承担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中介机构应该在前三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业务。

七. 选聘方法

按照参与摇珠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在摇珠会议当天签到的先后顺序,把1N号球,从小到大依次分配给每一个参与单位一个摇珠号。再将1N号球放入摇珠机中,由工作人员进行两次摇珠,第一次摇珠确定中选中介机构的号码,第二次摇珠确定备选中介机构的号码。两次摇珠完成以后,确认中选中介机构是否愿意接受本次中选资格,如中选中介放弃,则由备选中介机构承接,如备选中介亦放弃中选业务则由工作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进行第二轮摇珠确定中选、备选中介机构。

八. 项目内容

项目分类

法人离任审计

项目目的

经济责任审计

基准日或项目时段

见附件

资产结构

/

资产总额

见附件

负债情况

见附件

地域分布

佛山市

所处行业

公用事业

业务类型

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燃气设计

项目报价

55000.00

1、对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及其三家下属公司原法人、佛山市华燃能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佛山市华禅能燃气设计有限公司原法人在任期内应承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服务要求

中选单位需提供满足本次服务要求的必要条件及费用,包括:前期准备、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调研、全额含税发票及业务约定书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

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报告书须经委托单位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单位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核准通过方为最终验收。

九. 付款方式

委托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正式报告书审核通过,并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核准后,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金额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十. 报名申请要求

1、 报名申请的企业必须是佛山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库的成员

2、 在指定的报名申请时间内,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报名承诺函》下载

3、 授权代理人在报名申请时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

4、 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 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合法参保人员,同一授权代理人不能同时代表两家或以上公司参与摇珠报名申请

十一. 报名申请时间

时间:2018124 1415-1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十二. 现场摇珠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1241500开始(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十三. 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均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 “企业采购”栏上发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十四. 委托单位

主管单位: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佩瑜 电话: 0757-83032352

十五. 监督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88332671

十六.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梁小姐蔡先生

话:0757-82368703 83209111 传真:0757-82368703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企业审计期末财务状况及项目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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