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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群体的荣誉感、使命感,营造理解、尊重、支持、服务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深汕特别合作区拟于2023年11月初开展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活动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可容纳100人及以上,可供大型活动网络连线的大型会议室;
活动内容:播放宣传片、参会企业家和有关单位代表即席交流发言、领导讲话、座谈交流;
参加人数:100人左右;
活动时间:暂定11月2日(周四)15:30-18:00,以具体举办时间为准;
技术支持:场内LED大屏,技术保障视频播放;
餐饮服务:场外提供休息区、茶歇、晚餐。
2.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1)企业联络工作
联络深汕特别合作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标杆企业及代表性本土企业等,广泛发动企业家参与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相关活动,邀请50位以上企业家代表参加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
(2)专题宣传工作
围绕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活动,运用多种传媒,包括制作投放专题宣传片、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制作悬挂横幅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优越的营商环境、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卓越的企业家精神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同时,活动现场全程摄影摄像,制作活动回顾集锦,并采写活动新闻稿。
(3)内外场布置
围绕“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在会场内部进行布置,包括搭建LED大屏、内场装饰、准备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务礼仪等;同时在会场外围进行布置,包括入口欢迎背景、大堂主题背景、合影展示造型等,烘托活泼、团结、热烈的活动氛围。
(4)技术保障
以“线上+线下”形式展现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家风采,播放宣传片,做好现场报道和摄影摄像,确保活动现场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5)后勤保障
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参会人员较多,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做好应急预案。
3.服务成果: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现场会布置,保证会议活动顺利开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之内。
2.付款方式:该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服务项目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2日期间(3天,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tzhshjs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ne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3264640466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活动项目报价单.docx
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群体的荣誉感、使命感,营造理解、尊重、支持、服务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深汕特别合作区拟于2023年11月初开展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活动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可容纳100人及以上,可供大型活动网络连线的大型会议室;
活动内容:播放宣传片、参会企业家和有关单位代表即席交流发言、领导讲话、座谈交流;
参加人数:100人左右;
活动时间:暂定11月2日(周四)15:30-18:00,以具体举办时间为准;
技术支持:场内LED大屏,技术保障视频播放;
餐饮服务:场外提供休息区、茶歇、晚餐。
2.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1)企业联络工作
联络深汕特别合作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标杆企业及代表性本土企业等,广泛发动企业家参与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相关活动,邀请50位以上企业家代表参加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
(2)专题宣传工作
围绕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活动,运用多种传媒,包括制作投放专题宣传片、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制作悬挂横幅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优越的营商环境、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卓越的企业家精神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同时,活动现场全程摄影摄像,制作活动回顾集锦,并采写活动新闻稿。
(3)内外场布置
围绕“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在会场内部进行布置,包括搭建LED大屏、内场装饰、准备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务礼仪等;同时在会场外围进行布置,包括入口欢迎背景、大堂主题背景、合影展示造型等,烘托活泼、团结、热烈的活动氛围。
(4)技术保障
以“线上+线下”形式展现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家风采,播放宣传片,做好现场报道和摄影摄像,确保活动现场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5)后勤保障
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政企座谈参会人员较多,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做好应急预案。
项目清单 | ||||
序号 | 项目明细 | 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宣传片 | 40家企业,8min,实景拍摄,后期制作 | 1 | 条 |
2 | 宣传片投放 | 户外广告投放(开元大厦、东部大厦、鲘门站、时尚品牌产业园、深耕村、鹅埠市场、智安居) | 1 | 项 |
3 | 媒体推广 | 20家线上媒体通稿 | 20 | 个 |
4 | 欢迎背景 | 5m*3m,桁架高清单面黑底喷绘 | 1 | 块 |
5 | 外场导视牌 | 2m*0.8m,木质导视 | 2 | 块 |
6 | 主题空飘 | 主题画面定制空飘 | 10 | 个 |
7 | 灯杆旗 | 主题画面定制 | 12 | 块 |
8 | 内场导视牌 | 0.8m*0.6m,画架导视 | 4 | 块 |
9 | 合影背景 | 5m*3m,木质异形立体造型贴高清车贴画,合影灯光氛围渲染 | 1 | 项 |
10 | 演讲台 | 主题画面定制 | 1 | 块 |
11 | 嘉宾台卡 | 主题画面定制;台牌,铜版纸3折粘贴 | 100 | 份 |
12 | 桌面布置 | 定制纸笔,矿泉水 | 100 | 份 |
13 | 场地租赁 | 1天 | 1 | 项 |
14 | 活动礼品 | 主题定制纪念礼品 | 100 | 份 |
15 | 会务礼仪 | 专业会务礼仪 | 2 | 人 |
16 | 人工及运输 | 布场撤场物料运输及人工费,工作人员交通费 | 1 | 项 |
17 | 活动晚餐 | 10人围桌餐,100人共10围台 | 10 | 桌 |
18 | 接驳车辆 | 50座大巴车 | 1 | 辆 |
3.服务成果: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现场会布置,保证会议活动顺利开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之内。
2.付款方式:该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服务项目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2日期间(3天,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tzhshjs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ne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3264640466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届“深圳企业家日”活动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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