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一级道砟、特级道砟及片石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ZTXYZB24-280(二次) 采购一级道砟、特级道砟及片石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ZTXYZB24-280(二次) 采购一级道砟、特级道砟及片石项目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中标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履约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履约期内按需方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标段一、二、三中标人:内蒙古和汇矿业有限公司
标段四中标人:张家口市月鑫游艺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正蓝旗分公司
标段五、六中标人:商都县鑫隆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自2024年6月8日至6月10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门提出,市电:0471—2242902。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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