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XFPC2024-XF-C001]信丰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5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编号:XFPC2024-XF-C001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2024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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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 2025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XFPC2024-XF-C001
甲方(采购单位):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成交单位):中图智绘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信丰县朋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采购的成交结果和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标的名称:信丰县 2025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2)需求一览表;(3)响应报价表;(4)响应过程答疑函。
3、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 一致。当上述合同文件相关约定存在冲突时,上述文件如果出现约定不一 致的,效力顺序为:(1)《成交通知书》;(2)响应报价表;(3)竞争性磋 商文件及需求一览表;(4)响应过程答疑函;⑸合同条款。
4、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4.1“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载明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4.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所有 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4.3“甲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采购人(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4“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人。
4.5“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4.6“验收”是指合同双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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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活动。
5.权利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对本次采购内容使用、分配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在履约过程享有监督、管理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对履约过程的不足之处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3)甲方有权享有本次采购内容乙方所承诺的售后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如乙方出现违约或违法行为或未按采购要求执 行,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违约处罚的权利,乙方的违约情形达到本合同规 定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6)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质量要求并达到支付条件的,应及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7)甲方应对履约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 能影响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8)其他权利、义务依据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履约过程,乙方对甲方的监督、管理,应当服从;如甲方有 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利追求其法律责任。
(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行准备与履约所需要的相关工具、设 备、人员等;对人员具有安全教育、专业技术指导的义务,在履约过程中 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对所提供的工 程应符合国家规范质量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项工序都应保 障质量和安全,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如上门服务、更 正、修改、返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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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在完成项目履约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6)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质量要求并达到支付条件的,有权 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7)乙方应对履约过程中涉及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 响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8)其他权利、义务依据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6、标的及数量、质量:
6.1 标的及数量:
结算:乙方实际结算金额按中标价乘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总价不得 超过中标金额。)
6.2 采购标的质量:根据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 和施工。
7、合同价款金额:伍拾贰万贰仟元整(¥522000.00 元)。
8、付款方式:
8.1 资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付款。
8.2 付款进度安排:乙方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地形勘 测及现状图测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新增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 图、规划图、施工图)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合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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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70%,剩余 30%待项目全部竣工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收 到正式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 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顺延相应支付时间,不计利息)。8.3 价款或者报酬:以成交价和实际履约情形进行结算。
9、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方式:
9.1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15 天内完成项目实地勘测,包括项 目区影像图描绘确定项目区范围和建设内容等;25 天内严格落实项目设计“三进三出”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镇、村以及村民三次征求意见,并 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佐证,做到“四见面三听证”(“四见面”即,项目选址、现场勘查、初步设计方案等环节设计人员必须与乡镇分管领导见面、村干 部见面、村民小组长见面、村民代表见面,充分听取各层面、各环节意见 建议;30 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设计方案、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三次征求意见表等)供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 5 日内完成 最终的初步设计方案(含新增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的修改。
9.2 服务响应时间:为保证服务的实效性,在接到甲方通知服务随时 响应,乙方承诺 2 小时内响应并给予解决问题。
9.3 履约地点: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9.4 履约方式: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行业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提供 服务。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10、履约验收方案:
10.1 验收要求:
10.1.1 由甲方组织不少于 3 人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的组成由甲方自 行组织,具体由甲方另行确定)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和 磋商文件要求,对乙方履约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 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次数不超过 2 次);整改不到 位的,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并追究该乙方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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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验收方案:
10.2.1 履约验收的时间: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和磋商文件要 求,对乙方履约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甲 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事宜。
10.2.3 验收合格标准: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的每 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履约的所有事项均 需符合采购合同约定,即为合格。否则验收不合格。
10.2.4 验收的程序:
①乙方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并认为达到验收标准后,由乙方提出验收 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事宜。
②本项目由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的组成由甲方自行组织,具体由甲方 另行确定)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③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次数不超 过2次);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并追究该乙方相应责任。由 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书面签字以示负责。《验收报 告》格式可由乙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
11、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规定和政策性因素外,如果乙方没有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 可直接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但违约赔偿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 金额的 2%。
12.违约赔偿:
12.1 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 成服务或未按采购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内容或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采 购要求的情况,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 时间完成服务的情况,赔偿费按每迟交一天(24 小时制),按合同总价的 3%计收违约赔偿费,但迟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0 个自然日,即此种情况 6
的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30%;②乙方未按采购要求提供完 整的服务内容的情况,每缺少一项服务内容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 10%计 收违约赔偿费,但缺少服务内容最多不超过 3 个,即此种情况的违约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30%;③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采购要求 的情况,每发生一次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 10%计收违约赔偿费,但不得 超过 3 次,即此种情况的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30%。如果 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按时或按要求履约或提供服务,甲方可终止 合同。已提供的服务内容,经甲方同意,支付相应已提供服务内容价款;如甲方不同意,甲方将不予认可已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予支付任何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此之外,如造成更严重的损失,甲方 保留追加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2 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外,如果乙方①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30 天 内未提交所有成果(设计方案、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三次征求意见表等)供专家评审,提供评审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成交价的 设计费 2%;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 5 日内完成最终的初步设计方案(含新增 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的修改,如提供批 复成果每逾期一天扣除成交价设计费 2%;③因乙方原因,导致渠道长度和 水陂长、宽、高度误差大于实际长、宽、高 5%,每发生 1 处,乙方应将最 终结算总设计费的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累加计算;征求意见表以村为 单位,每少一村或少一次征求意见表,乙方应将最终结算总设计费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累加计算;④设计阶段未采纳实际需求意见导致施 工过程中发生项目设计变更,变更量超过 5%,扣除成交价设计费 5%;若 设计变更量在 5%的基础上,每增加 1%再扣除成交价设计费 2%。(说明:以 上 12.1 和 12.2 可累计)
13、违约补偿机制:
13.1 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外,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采 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补偿的标准为不超过合同总 金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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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外,甲方如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款 项,补偿的标准为加收本次结算款项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2.3 乙方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据实对项目进行验收,如有违反甲方将 依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理。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 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甲方负担。
14.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乙方负担(本项目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 纠纷鉴定: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需对纠纷事宜进行第 三方鉴定的,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承担,双方都有 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但由乙方先行垫资。
15.2 仲裁或诉讼
15.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信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2 仲裁或诉讼费依法由败诉方负担(最终以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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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 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 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3 违约终止合同
15.3.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15.3.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部相关服务。
15.3.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 出的违约通知后 5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 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5.3.1.3 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 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完成类似的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 买类似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 的部分。
15.4 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 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 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合同生效:
16.1 合同在经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为生效。
16.2 本合同至少一式陆份(均为原件),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 执二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16.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合同(一式四份),该修改或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 同时报送各相关部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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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 191 号
开户行: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云海路 1111 号
空间科技信息大厦 13-14 层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高新支行
账号:账号:791904117010501
日期: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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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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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部分(以下内容均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响应无效)
2.1 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履约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天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15 天内完成项目实地勘测,包括 项目区影像图描绘确定项目区范围和建设内容等;25 天内严格落实项目设 计“三进三出”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镇、村以及村民三次征求意见,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佐证,做到“四见面三听证”(“四见面”即,项目选 址、现场勘查、初步设计方案等环节设计人员必须与乡镇分管领导见面、村干部见面、村民小组长见面、村民代表见面,充分听取各层面、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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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30 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设计方案、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 划图、施工图、三次征求意见表等)供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 5 日 内完成最终的初步设计方案(含新增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 规划图、施工图)的修改。
2.2 采购项目交付的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信丰县农业农村局)。2.3 采购项目满足的服务标准:根据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采购单位的要 求提供服务。
2.4 法定意外情形的处理:出现法定意外情况,如重大疫情、不可抗力因 素等导致无法满足提供服务的条件,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由甲乙双方以 有利于履约为前提另行约定。
2.5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成交人按国家规范 标准和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地形勘测及现状图测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 新增耕地分析、概算编制、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通过专家评审并经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70%,剩余 30%待项目全部竣工并经 市级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收到正式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后五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顺延相 应支付时间,不计利息)。
2.6 验收要求:
2.6.1由采购单位组织不少于3人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的组成由采购单位 自行组织,具体由采购单位另行确定)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 约定和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履约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 约情况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次数不超过2次);整 改不到位的,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并追究该供应商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 任何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6.2履约验收方案:
2.6.2.1履约验收的时间: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和磋商文件要求,对成交人履约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采购 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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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验收合格标准: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对成交人履约的每 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成交人履约的所有事项 均需符合采购合同约定,即为合格。否则验收不合格。
2.6.2.3验收的程序:
①成交人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并认为达到验收标准后,由成交人提出验收 申请,采购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事宜。②本项目由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的组成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具体由采购 单位另行确定)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③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 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次数不超过2 次);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并追究该乙方相应责任。由此 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书面签字以示负责。《验收报 告》格式可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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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规模) | 详尽采购项目 清单、数量和 主要技术规格 及要求 | 标的总价(元) |
1 | 信丰县 2025 年 度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勘察 设计项目 | 1.1 万亩 | 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 求” | 522000 |
一、项目概况:计划设计总面积约 11000 亩。其中新增建设面积 3000 亩,改 造提升面积 8000 亩。 二、采购需求范围(★):信丰县 2025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形勘察及 现状图测量、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 图),工程施工期间的合理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建设地点:信丰县境内。 四、设计完成期限和要求(★):计划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 20 天,设计方案 获批复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设计面积、预算评审工程总造价、逾 期天数、设计质量等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15 天内完成项目实地勘 测,包括项目区影像图描绘确定项目区范围和建设内容等;25 天内严格落实 项目设计“三进三出”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镇、村以及村民三次征求意 见,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佐证,做到“四见面三听证”(“四见面”即,项目 选址、现场勘查、初步设计方案等环节设计人员必须与乡镇分管领导见面、村干部见面、村民小组长见面、村民代表见面,充分听取各层面、各环节意 见建议;“三听证”即,项目选址、现场勘查、初步设计方案等成果必须召集 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听证);30 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设 计方案、概算编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三次征求意见表等)供 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 10 日内完成最终的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编 制、现状图、工程规划图、施工图)的修改,初步设计方案(含新增耕地分 析、预算编制、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通过专家合理性评审和概算控制 价评审后,将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形成最终设计 成果,最终设计图纸最少要有 3 个代表以上人员签字(至少包含:村干部 1 员、村部书记 1 员、乡镇分管领导 1 人等)并加盖政府公章。 五、服务要求(★): 5.1 规划设计要求在对项目区勘测后,结合项目区实际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 |
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 9 个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工程建设 初步规划设计和工程造价概算,并通过评审。提供施工期间技术指导、设计 变更和后期服务等工作; 5.2 项目勘测和设计成果需达到满足施工要求以及设计范围内都有工程量覆 盖,需提供项目区勘测高程及坐标数据、基准点等电子数据; 5.3 勘测成果满足业主要求,设计报告及勘测图纸不少于 4 套; 5.4 设计期间现场踏勘人员、设计人员、测量人员、图件绘制、 报告编写人 员应达到 12 人以上同时作业,同时派驻 1 名以上设计代表常住施工现场进行 全程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必须是参与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派驻设计代表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开项目所在地。 六、其他要求: 6.1 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各种产品及设备、人工费、管理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6.2 如获中标资格,各中标人必须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操作的培训及指导,在 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意外事故,均由各中标人自行承担。6.3 以上所有要求均为本次采购的最低限要求,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全部 满足或优于以上采购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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