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望区丹阳镇黄塘村65型轮胎式挖掘机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q-0-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旻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望区丹阳镇黄塘村65型轮胎式挖掘机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NQ-0-2023-021
受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黄塘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称“委托人”)委托,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于2023年3月27日15:00,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产权交易厅对博望区丹阳镇黄塘村65型轮胎式挖掘机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数量
(台)
流转年限
(年)
起租价
(元/年)
竞租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65型轮胎式挖掘机
1
 5
50000
20000
40000

二、租赁要求
1、租赁标的的使用范围仅限于马鞍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若委托人发现竞得人私自转运标的超出规定范围,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经济赔偿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本次标的以实际交付为准,新旧及使用情况不作调整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租赁期间,竞得人仅对标的享有使用权,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进行抵押或转租,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竞得人自身管理使用不善,致使标的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竞得人须按照购置年限的折旧价额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5、租赁期间,因租赁标的所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作业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日常保养、维修、保险(不低于300万第三方责任险和交强险)、安全事故赔偿金等,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不得使用标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标的因上述行为被相关部门扣押、没收、罚款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由竞得人支付;
7、租赁到期后,竞得人应及时将租赁标的交还委托人,且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租赁标的,由委托人对交还的标的进行验收,并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残值进行评估,若挖掘机评估残值低于80000元,差额部分由竞得人补足,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得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具有相关设备操作经验和必须具备的设备操作驾驶证书的专业人员;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竞得人在竞租成功后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设备租赁合同》,7日内办理标的移交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标的。
四、报名时间及招租文件取得
意向竞租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17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报名,获取竞租文件。
五、竞得人确认方式
1、本次招租为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招租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六、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止;
2、意向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五选一),并备注标的名称;
标的:65型轮胎式挖掘机招租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8831306000209134;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1710;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76765421685;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10267716366600019179;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0688;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租人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已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若逾期未参与项目或参与项目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5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6、竞得人在招租成交后3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招租项目佣金为成交价总价的3%,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5%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租保证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如标的再行招租,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招租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招租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且原竞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租。若原竞得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代理机构将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竞租人原因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将自动解除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款、佣金不予退还。
七、特别提醒
1、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招租标的各意向竞租人必须在竞价会前勘察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和确认了流转标的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流转土地的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4、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八、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5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6、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向竞租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十、招租时间及地点
招租会定于2023年3月27日15:00,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通大厦)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逾期未到场人员谢绝进入竞价会会场,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竞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旻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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