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3291052400217
预算金额69561.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代理联系人李君妍15871715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9820230302008
报建名称: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303291052400217
招标项目名称: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张勇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招标人联系人: 张威 招标联系电话: 1534223997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李君妍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871715092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内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项目对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提标,设计规模为40万吨/日,对南湖进行生态补水时,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湖、库)标准,通过补水通道(不在本次范围)排向南湖;不对南湖进行生态补水时,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现状尾水通道入巡司河出江。本工程新建建(构)筑物包括提升泵房及配电间(43米×18.5 米,地下9.1米深、地上6米)、两级反硝化生物滤池(125.4 米×72.8米,池深9.1-11.1米)、气浮池(80.8米×48.1米,池深6.1米)、紫外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35米×24米,池深2.8-4.1米)、尾水及回用泵房(25.5米×17.3米,池深8.5 米)、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约394平方米)、加药间(约454 平方米)、综合楼(约4022平方米)、附属生产楼(约1510.5 平方米)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道路、围墙及绿化等。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含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以及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69561.13 立项批准文号: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2]130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61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图纸审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初步设计、技术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3-03-29 18:00 ~ 2023-04-23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84795.13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8年3月至今,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资料;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或同时具有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业绩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条款”。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 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四、其它要求:1、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在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在类似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业绩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条款”。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资料,设计业绩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无亏损(提供 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备注: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四、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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