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烟台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垃圾分类点改造工程施工烟台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垃圾分类点改造工程施工
金额
437.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3578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俊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翠香0535-639311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烟台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垃圾分类点改造工程施工烟台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垃圾分类点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烟台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和垃圾分类点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3578
工程地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 为推进烟台开发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建设一处面积约4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教育场所,并结合公园绿地改造、街头游园建设,建设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小游园和对部分垃圾收集点进行垃圾分类改造等,包含地面铺装、公益小品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改造,布展、硬件设备安装、数字媒体宣传内容等。本项目估算投资额约5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刘俊 联系电话: 0535-6105735
招标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刘俊 联系电话: 0535-6105735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翠香 联系电话: 0535-6393116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12/29 14: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1000 40.9000 41.3000 42.0000 40.5000 41.1600 53.9800 95.1400
德州同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0000 34.8000 35.2000 35.8000 33.3000 34.4200 45.0000 79.4200
德州福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6000 33.5000 34.6000 34.6000 32.9000 33.6400 44.9800 78.62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业-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 4379064.51(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2 德州同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83455.55(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完工
3 德州福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86302.51(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德州同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福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德州同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福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市蓝天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德州同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福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9日16时08分 - 2023年01月01日16时1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评标报告下载 提出异议 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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