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220102-70-03-013308
预算金额6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志微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迎0431-853703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南溪•智融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3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溪•智融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220102-70-03-013308,备案流水号:2019121822010003105033。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溪•智融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设计;
2.2计划投资:6800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南溪·智融项目一期占地总面积164576.65平方米用电总负荷,其中包括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及地上部分用电负荷23680KVA。设计主楼常用容量14700KW(主楼用10700KW,机房用4000KW)  ,备用容量为4000KW(机房4000KW),新能源设计容量3560KW、767KW、2500KW,充电桩、园区亮化设计容量630KVA。总体电力设计容量需满足上述用电需求,整体设计用电复负荷需求需满足原图纸设计要求。外线为10KV线路。
2.5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一百路、西至乙五路、南至乙七路、北至丙九十九路;
2.6招标范围:南溪•智融项目一期涉及电力配套工程的全部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主要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外设计;红线外至变电所及高低压配电室(低压柜对应各楼单体配电箱箱号、线径)所有用电负荷设计;高低压配电室内设备及电力电缆、桥架设计;高低压配电室至园区所有用电负荷设计(包含景观设计容量);新能源(空气源、互频电采暖、地缘热)电力负荷设计,供电线路从高低压配电室至总电源箱上口线路、桥架路由设计;充电桩、机房配电室用电电源线路及负荷容量设计;所有用电负荷需要备用电源线路及负荷容量部分设计;配电室内各配电柜间母线设计;
2.7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并提供成果文件;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主要人员:设计人员2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承诺书);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2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3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势的资质挂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04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5月15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腾讯会议的会议号:51160627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9.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李志微
电  话:0431-805193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李迎
联系方式:0431-8537036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十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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