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以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酒店板块、以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主的投资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炳凤153051024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以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酒店板块、以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主的投资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以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的酒店板块、以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主的投资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内容: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参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参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包括但不限于盐城迎宾馆、盐城万豪酒店、盐城国投大酒店、盐城市一招、南京润宁酒店、北京润京酒店、盐城市麋鹿风情小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盐阜宾馆酒店管理公司。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设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国投拍卖行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国投典当有限公司、盐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盐城国投商务有限公司、盐都区普惠转贷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国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国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包括:

  (1)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函件等法律文书;

  (2)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解散、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等公司治理事务;

  (3)处理纠纷、诉讼、仲裁案件;

  (4)参与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5)提供法律咨询;

  (6)审查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7)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8)参与重大项目或重大事项的谈判、磋商、调研等活动;

  (9)提供法律尽职调查等专项服务;

  (10)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11)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法律服务。

  注:诉讼案件、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由招标人商请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是否委派中标人代理。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开始进行相关服务(其中对盐城市亭湖区国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服务期约三年,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每年服务期届满前,根据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1.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7 特别说明:本批次招标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共划分为7个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1:以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为主的置业板块、盐城市国投工业地产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2:以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的酒店板块、以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主的投资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3:盐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4:以盐城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的贸易版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5:以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主的能源板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6: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7: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同一投标人可投多个项目,但最多只能中两个项目;

  (2)定标顺序为: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项目5→项目6→项目7;

  (3)当投标人在前面任意两个项目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项目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5年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没有被投诉记录;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政府部门或央企或地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2.3 服务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指派至少两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须具备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经验且具有五年及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

  (2)团队中须配备一名坐班律师,每周至少坐班一天。坐班服务时须遵守招标单位考勤、考核制度,如坐班律师因故不能坐班,须由服务团队中其他律师进行坐班服务;

  2.4 拟派出的服务团队及授权委托人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单位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本项目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2.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其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上午09:00时。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炳凤,联系电话:15305102483),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迎宾馆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联系电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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