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食堂劳务承包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食堂劳务承包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对我局食堂劳务承包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劳务承包采购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资金
(一)项目名称: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食堂劳务承包
(二)最高限价:11000元/月(132000元/年)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餐饮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劳务承包细则
(一)甲方(发包方)职责
1.负责菜单制定、食品和工具采购,负责监管乙方、支付承包费及服务费,负责接待和非正常工作日用餐通知,负责食堂设备添置和正常维修。
2.负责提供乙方3名工作人员向甲方供餐当天的用餐,以及将乙方工作人员(限厨师、帮厨共3名)纳入甲方职工体检之列。
(二)乙方(承包方)职责
1.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符合餐饮从业人员相关规定,持健康证上岗。
2.保证工作日甲方干部职工用餐。按照甲方提供的菜单及相关要求供餐,乙方工作人员要有提供接待用餐(桌餐)能力。节假日因特殊工作等需要,由甲方通知乙方工作人员,须保证甲方人员用餐。
3.负责食品安全、食堂范围内清洁卫生,餐具定期消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食堂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严禁私拿、替换原材料及成品,严禁故意损毁、破坏食堂设备设施。
5.负责支付乙方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其他劳动待遇及保险等费用。
6.提出食堂器具采购意见,做到节约使用食堂器具。
7.负责在劳务承包期内保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秘密,不得将有关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8.因乙方员工所造成食堂工作岗位空缺,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
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三)用餐人数
早上:约40人
中午:约70人
晚上:约20人
职工食堂不对外经营。
(四)食堂监管
1.根据需要适时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每月不超过一次),测评主要内容为食堂卫生、食品味道、服务态度等,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连续2次或累计3次测评结果未达到合格线(60分),则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乙方不更换人员,则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2.如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有违反食堂卫生、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私拿、替换原材料等行为,每次扣承包费2000元,累计3次则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乙方不更换人员,则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五)菜品质量要求
每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
早餐:米粉+面条+稀饭(每周1次八宝粥)+土鸡蛋+馒头花卷+牛奶(周一、三、五)+酸奶(周二、四)+豆浆、油条、包子(每周各1次)+小炒素菜。
午餐:2荤2素1汤+米饭,2次水果(限1人1份)。
晚餐:1荤1素1汤+米饭(炒饭、菜饭),每月粗粮、麦粑块、抄手、饺子各一次。
(六)承包费及服务费支付
1.乙方的承包费及服务费由甲方通过转账按月支付,甲方在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相应款项。
2.非国家法定假日原因导致月上班天数(或食堂供餐天数)不足该月天数的67.7%(21/31)的,当月承包费按照中标价*食堂供餐天数/21计算。
3.甲方在食堂接待,在食堂一楼接待人数少于等于5人的,支付乙方加工费30元,多于5人的,支付乙方加工费50元/桌;在食堂二楼接待,支付乙方加工费100元/大桌、60元/小桌。
(七)承包期限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提供下列报名资料并现场报价。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地点: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3办公室。
五、劳务承包商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报名截止时间后,我局根据同质低价原则确定本次劳务承包商。劳务承包商确定后7天内与我局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并在7天内安排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岗到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地 址:华蓥市红星路127号
联系人:禹先生
电 话:18384529774
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3年6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