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砀山县薛楼园区2023年沟河整治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3.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dscg2023025
预算金额123.36万元
招标公司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18755784649
中标公司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3.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县薛楼园区2023年沟河整治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3025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薛楼园区2023年沟河整治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成交金额:123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志强(组长) 、宋开升、丁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7700 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横一路249号,联系电话:谢工1875578464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
联系方式:王主任、19155719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美都新城5-10幢3-3号
联系方式:谢工、18755784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1875578464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推荐供应商名单
2023年3月23日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3025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薛楼园区2023年沟河整治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成交金额:123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砀山县薛楼园区2023年沟河整治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1、利民社区普安寺、杨楼:沟河整治10000米,配套φ1.0*6米涵管桥4座、埋设直径0.8m地埋涵管400米(有垫层)。(小沟疏浚土方费用由镇村自筹) 2、神湖社区后段庄、小王楼、大王楼、姚楼、玉皇庙、黄菜园、薛楼、李楼:沟河整治总长度1175米,φ0.8*6米涵管桥5座,φ1.0*6米涵管桥12座。(小沟疏浚土方费用由镇村自筹) 3、便民社区郭庄、席楼、刘王庄:沟河整治5511米,φ0.8*6米涵管桥3座,埋设直径0.8m地埋涵管500m,(有垫层)。(小沟疏浚土方费用由镇村自筹)具体以图纸为准。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涛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皖 234192028837 |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志强(组长) 、宋开升、丁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7700 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横一路249号,联系电话:谢工1875578464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
联系方式:王主任、19155719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美都新城5-10幢3-3号
联系方式:谢工、18755784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1875578464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推荐供应商名单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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