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编号:SZYLHYJ-2023-325628)招标公告
金额
27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ylhyj-2023-325628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 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项目编号:SZYLHYJ-2023-32562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8层8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LHYJ-2023-325628 项目名称: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最高限价:27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50 1,95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为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采购过程监测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750 75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为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采购效果评估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第一包:过程监测):生态保护修复过程跟踪监测任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四个月内完成;视频监控监测数据服务、鸟类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管理信息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并提供工程竣工后五年内数据服务。(具体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际进度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第二包:效果评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完成(具体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际进度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2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第一包:过程监测):(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认证范围包括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等;(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均需满足。4.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方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5.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若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第二包:效果评估):(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方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8层810室 方式:领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获取采购文件,并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及联合体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各一份),联合体全部成员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8层8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第一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A座29楼 联系方式:022-67196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8层801室 联系方式:022-27457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22925184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zip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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