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提升项目C1地块(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金额
10510.5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204
预算金额10510.51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小姐0591-88319859
标书截止时间2017/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01/22
公告正文
2016年12月27日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204
开标时间:2017-01-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204

致: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浙江钢构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博那德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杭州恒达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提升项目C1地块(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闽发改备[2015]A04049号 批准建设。项目投资约为31514.88万元,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提升项目C1地块(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提升项目C1地块(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2.1.2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2.1.3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福路以东,化工路以南,福光路以西,湖塘路以北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8245.17㎡,其中地面建筑面积(计容)42350.51㎡,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5894.66㎡。地上5-8层,地下一层,共4幢楼。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510.51716万元。

2.2招标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总承包工作。

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桩基础、主体施工、水电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以及室外附属等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2.3工期要求:总工期:425个日历天(其中节点工期为:施工图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预制构件深化设计30个日历天、主体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工期335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且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单位

3.2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必须自有或有合作的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构件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的施工或制作。)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施工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于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办理完成延续注册;若为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8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9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0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只允许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单位作为主办方,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1227日至2017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的12、13号区域(即四楼131-142窗口)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1月22 945分,地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应持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晋安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地 址:长乐北路晋安区房管局大楼五层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91-836701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21层

联 系 人:薛小姐

电 话:0591-8831985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620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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