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园区首开区加压泵房一体化给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bl_20230227_106412021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园区首开区加压泵房一体化给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码:CBL_20230227_106412021
开标时间:2023-03-10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园区首开区加压泵房一体化给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园区首开区加压泵房一体化给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园区首开区加压泵房一体化给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园区首开区加压泵房一体化给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2.2比选内容:一体化给水泵4台,主泵流量Q=160m3/h,扬程H=50m,功率P=30kW;
辅泵流量Q=80m3/h,扬程H=50m,功率P=18.5kW二用一备一辅。
采购金额约160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执行。
比选人保留调整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
项目采购周期内,如遇采购货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较大调整、采购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采购。
2.3供货地点:衡阳地区(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5质保期: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设备质保期自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供应商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6 比选范围:货物的采购、供货及安装(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不含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货时间:本次项目采购将根据比选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比选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中选人,中选人须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发往比选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
3.2参选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财务状况;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5如是代理商进行参选,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参选唯一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以最先报名的为准);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3.7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02月27日起至2023年03月03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话及邮件报名,并发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到我公司邮箱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5)针对本项目比选唯一的销售授权书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扫描。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微信视频,参选文件务必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至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请各参选人合理安排时间,超过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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