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
年度财产一切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LNY-LX-202406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年度财产一切险服务采购 ,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 公开比选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
2.2项目规模: 2*500t/d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1 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年度财产一切险服务采购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以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财产保险业务及配套业务。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 3 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证明其有足够的赔付能力;
2.投标人的赔付充足率不低于行业监管要求,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3.3业绩要求
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3 个类似企业财产保险服务业绩的合同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首页、保险责任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2.业绩证明文件应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以证明投标人具备丰富的承保和理赔经验。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宜宾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确保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响应并开展理赔工作。
4.投标人需承诺在承保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行业规范,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平台注册。响应人先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响应人,将无法在该平台发布成交公示,若发生未注册不能公示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欲了解注册及参与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查看响应人操作手册,或咨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4.2 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获取途径:注册后点击“响应人登录”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依次点击【比选管理】-【比选公告】-【选择单位】-【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4.3 获取公开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4获取公开比选文件的地点方式: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下载公开招选文件。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下载招采文件,文件资料费¥0.00元(大写:/)。
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下载获取本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为准)。
5.3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加盖鲜章后,以盖章PDF格式电子版方式发送,邮件命名为“年度财产一切险服务采购响应文件+响应单位简称”,发送至邮箱yangwenye@cebenvironment.com.cn。
5.4任何原因导致服务商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递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5.5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6 响应人除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投标文件外,仍需通过邮寄方式向招标方提供至少一份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该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的投标文件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招标方仍以电子档PDF文件为准。该纸质版投标文件作为存档用,只有收到该纸质版投标文件后招标方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以退还。为保证各投标单位的利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日之后3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办公区 杨女士 15328602539)。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9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办公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5328602539
电子邮件:yangwenye@cebenvironment.com.cn
9. 其他
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