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油库站拆除项目
金额
29.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4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就某部油库(站)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某部油库站拆除项目
二、项目概况:1.苏州太仓油罐区拆除工作:埋地油罐3座(10立方汽油罐1个、20立方汽油罐1个、20立方柴油罐1个)、柴油锅炉2台(奥林匹亚立式燃油型温水锅炉;DKB-1500RD)、以及相关属设施拆除或就地处理;土建工作:拆除工作相关土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破碎混凝土、封堵及恢复原状以及花坛及加油机部分按照要求改造成沥青路面场地。
2.苏州浏河油罐区拆除工作:油罐6座(50立方卧罐4座、1000立方油罐1座、1500立方油罐1座)、蒸汽锅炉1台(卧式蒸汽锅炉ZL4-1.125-A11;额定蒸发量4t/h)、蒸汽锅炉料斗1座、地磅1台以及相关属设施拆除拆或就地处理;土建工作:拆除工作相关土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破碎混凝土、封堵、恢复原状。
3.连云港连云油罐区拆除工作:油罐4座(25立方卧罐3座(未使用)、30m立方油罐1座)、加油机1台、加油操作台1台、以及相关属设施拆除拆或就地处理;土建工作:拆除工作相关土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破碎混凝土、封堵、恢复原状。
本项目拆除后的设备及管道,由中标人放置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危险废物(油罐清洗和置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运输和处置以及固体废物(废油泥、废渣)运输和处置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施工前后进行测量,提供相关的合法手续并达到环保部门要求出具有关报告(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由中标人配合办理本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报批报建、核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强制审查、用水用电手续(含临水临电)、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工程验收等需要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三、项目工期
30日历天。
四、工程质保时间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五、经费结算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80%工程款,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3%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本项目要求)。
七、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查询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一、项目名称:某部油库站拆除项目
二、项目概况:1.苏州太仓油罐区拆除工作:埋地油罐3座(10立方汽油罐1个、20立方汽油罐1个、20立方柴油罐1个)、柴油锅炉2台(奥林匹亚立式燃油型温水锅炉;DKB-1500RD)、以及相关属设施拆除或就地处理;土建工作:拆除工作相关土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破碎混凝土、封堵及恢复原状以及花坛及加油机部分按照要求改造成沥青路面场地。
2.苏州浏河油罐区拆除工作:油罐6座(50立方卧罐4座、1000立方油罐1座、1500立方油罐1座)、蒸汽锅炉1台(卧式蒸汽锅炉ZL4-1.125-A11;额定蒸发量4t/h)、蒸汽锅炉料斗1座、地磅1台以及相关属设施拆除拆或就地处理;土建工作:拆除工作相关土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破碎混凝土、封堵、恢复原状。
3.连云港连云油罐区拆除工作:油罐4座(25立方卧罐3座(未使用)、30m立方油罐1座)、加油机1台、加油操作台1台、以及相关属设施拆除拆或就地处理;土建工作:拆除工作相关土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破碎混凝土、封堵、恢复原状。
本项目拆除后的设备及管道,由中标人放置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危险废物(油罐清洗和置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运输和处置以及固体废物(废油泥、废渣)运输和处置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施工前后进行测量,提供相关的合法手续并达到环保部门要求出具有关报告(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由中标人配合办理本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报批报建、核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强制审查、用水用电手续(含临水临电)、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工程验收等需要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序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某部油库站拆除项目 | 批 | 1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日内完成拆除 | 苏州市太仓市、连云港市连云区 | / |
说明 |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含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29.427117万元。 |
三、项目工期
30日历天。
四、工程质保时间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五、经费结算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80%工程款,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3%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本项目要求)。
七、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查询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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