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h2023-gk-fz222
预算金额5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59-2223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湛江天汇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建湛江供电局自有屋顶光伏项目施工采购采购公告
2023年湛江天汇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建湛江供电局自有屋顶光伏项目施工采购(采购编号:ZJZH2023-GK-FZ222)已批准实施,合同执行单位为湛江天汇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湛江供电局自有屋顶208.45kW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湛江天汇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建湛江供电局自有屋顶光伏项目施工采购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2023年湛江天汇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建湛江供电局自有屋顶光伏项目施工采购,本次采购预测金额为59.4万元。
3、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4、采购范围:本项目分别在雷州供电局、志满所、坡头所建设安装200kWp容量(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的并网型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以及相关场地配套设施。光伏发电系统采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利用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接入相应配电系统,多余电量输送到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及发包单位确认方案为准)。
以固定总价承揽本项工程,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勘察、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供应商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屋顶安装(新装或更换彩钢瓦)、屋面修复(包括防腐除锈)、补漏(如有漏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与粤能投平台接通。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成交供应商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预测总金额(万元)

最高报价限价(万元)

工期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湛江供电局自有屋顶208.45kW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

59.4

59.4

从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并网验收共90天

1


6、材料及设备要求

材料及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参考品牌

备注

1

彩钢瓦

0.5mm厚(镀锌铝az80),760角驰型


2

檩条

220×70×20×2,强度Q235,镀锌含量80g/平方米


3

组串式逆变器

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1)组串式逆变器应选择优于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产品。
(2)线缆、开关等电气设备须选用符合或高于国标的产品。
(3)若成交单位均无法有效承接项目,发包人可引入新单位承接项目。
(4)结算方式:①采购范围内的工程量的结算:以成交价包干;②新增工程量的结算:按定额计价模式,由中介审定工程价款×成交价/最高报价限价。
(5)报价人需在接受以上条件情况下参加报价。
(6)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基准:成交金额。

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日历日)。
二、限价
1、最高报价限价:详见上表。
2、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最高报价限价,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报价限价80%以下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三、资格要求
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承包业绩,且合计容量不低于6 MW,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合同、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
2、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本单位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供应商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等。
(三)资质要求: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供应商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a)电力专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专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d)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四)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①国家税务总局系统查询结果打印盖章,例:查询操作(广东省)https://www.etax-gd.gov.cn→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或其它证明文件。②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
(五)资信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被南方电网公司或众恒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报价资格或实施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状态的。
2.供应商未处于以下状态的:因违规违纪行为处于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中,且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属实;或因涉嫌行贿正接受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调查;或被纳入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
(六)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1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报价截止时间)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下载需要报价项目的标段电子版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1.禁止存在以下任一情形: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具体操作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服务中心”《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操作指引》)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活动。
3.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 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段/标包)的报价,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3.响应文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服务中心”《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100-100)
4.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3 日 18时 00 分 00 秒
5.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 日09时30分 00 秒
六、开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0 日09时30分 00 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启,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启的方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9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9-2223898(业务咨询电话)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9-2223898
受理邮箱:zjzhzb2006@163.com(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处理。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有效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采购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或采购活动。
、公告附件
附件一:异议书(模板)
附件二:投诉书(格式)

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 日









附件一: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投诉书(格式)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一、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上述格式。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2525975
投诉邮箱: ZHWZGKZX@163.com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供应商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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