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zbhb-21071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伊帆1587139322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0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THZBHB-2107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鄂烟工董决〔2020〕3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襄阳卷烟厂生产网络工控安全建设(第二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在现有生产网络工控安全设施的基础上,通过本项目建设完善工厂生产网络工控安全防护系统,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网络防火墙、工业网络入侵检测、工业安全监测与审计系统、工控主机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部署、工业安全运营中心系统集成开发、工业控制安全评估及协助招标人网络工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运营后的驻现场保障服务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货物(服务)需求明细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要求/服务要求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核心产品/重要产品
交货期/工期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万元)
中选供应商数量(家)
1
现厂区生产网络工控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报招标人确认;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集成开发、上线试运行;驻现场保障服务期不少于1年
220
1
1.1
工业网络防火墙系统部署
6

重要产品
1.2
工业网络入侵检测系统部署
3

重要产品
1.3
工业安全监测与审计系统部署
3

重要产品
1.4
工控主机安全防护系统部署(含240客户端)
1

核心产品
1.5
数据库审计系统部署
1

重要产品
1.6
工业安全运营中心系统集成开发
1

\
1.7
工业控制安全评估及协助招标人网络工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

\
1.8
项目运营后的驻现场保障服务
1
人·年
\
2
项目由现厂区迁移到技改新厂区的搬迁部署服务(含搬迁部署相关辅材)
1

\
按招标人安排的时间搬迁部署

1.3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项目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注:货物类产品的质保期以原厂承诺质保期为准)
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文件编制报招标人确认;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集成开发、上线试运行;驻现场保障服务期不少于1年。试运行结束符合各项湖北中烟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后可进行验收。
1.4质保期要求: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物类产品的原厂质保期不少于3年。
1.5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必须到货。
1.6交货地点:湖北中烟襄阳卷烟厂。
1.7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量、数量等要求,集成实施服务需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本项目核心产品授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中“货物(服务)需求明细表”中第1.4项核心产品“工控主机安全防护系统(含240客户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同一制造商对本项目两个或者以上投标人签发本项目核心产品授权书参与本项目投标,则投标均为无效;制造商为投标人时,如果再授权本项目核心产品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制造商及授权投标人投标均为无效;制造商为投标人时,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核心产品制造商的声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2.2本项目重要产品授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中“货物(服务)需求明细表”中重要产品1.1、1.2、1.3、1.5项产品“工业网络防火墙系统、工业网络入侵检测系统、工业安全监测与审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为投标人时,须提供投标人为重要产品制造商的声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2.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工业网络防火墙系统、工业网络入侵检测系统、工业安全监测与审计系统、工控主机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2.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建设类项目或者网络安全防护建设类项目、且合同中须包含本公告“货物(服务)需求明细表”中第1.1至1.5项至少其中一项内容的业绩。
须提供: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上关键页须完整、有效;2)至少一张对应该合同的发票和银行收款证明扫描件。资料不全或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业绩资料无效。投标人须在项目业绩一览表中明确标识出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以下简称资格业绩),该业绩不纳入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的范围,因资格业绩未注明或资格业绩不合格导致的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全部团队成员近3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
1)收款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钢城支行;
3)帐号:3202008109200067108;
4)行号:102521000492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联系方式)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767796852@qq.com,收到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邮编:430000
联系人:梅伊帆
电话:15871393220
传真:027-86219288-803
电子邮箱:767796852@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信息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0-3454568-9768
电子邮箱:liuwc@xf.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和改革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10-3454568-9577
电子邮箱:zhangxd@xf.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10-3454568-9595
电子邮箱:zengwh@xf.hbtobac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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