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和有关规定,需求科学合理,杜绝重复浪费、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相关要求,山西省司法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
- 项目名称
智慧司法终端集成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 项目预算
大写:壹仟壹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小写:¥11,145,200.00
- 论证方式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相关要求,成立论证专家组进行论证。
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组名单
姓 名 |
工作单位 |
电话号码 |
职 称 |
张佩琏 |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信息中心 |
13233681883 |
副教授 |
马巨革 |
山西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
13834660644 |
研究员 |
赵国勋 |
山西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
13803430576 |
高级统计师 |
- 论证地点
山西省司法厅424会议室
- 论证时间:2020年11月24日
- 专家论证意见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及各种有关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执行了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了国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了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折扣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与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明确。
本项目编制的采购需求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均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制定了采购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