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亚莉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自助设备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2.2 服务地点:工行衡水分行下辖自动柜员机布放地点。

2.3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2.6招标内容:为工商银行指定的自动柜员机提供日常和应急清机装(卸)钞、吞没卡处理、现金领用交回、运营维护(含端机一般业务故障排除、环境巡检、保洁等)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不在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受同一企业(组织、个人)控制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须具备合法的金融事务服务资质,企业经营范围中须具有金融外包服务内容。

3.9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8日;9:00-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6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衡水市腾达新城东区2号楼1210室

5、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衡水分行

2、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亚莉

联系电话:18632183536 1823018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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