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082600792
预算金额4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108260079-1

采购人(全称):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0826007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对望城经开区(不含铜官片区)内工业企业进行调查,调查各企业概况、环境风险源情况、环境应急措施情况,并通过调查园区整体及周边概况、园区内各企业概况及环境风险源情况,收集园区发展、规划、设施基本情况后,按照技术规范编要求完成以下内容:1、制定园区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包括:园区概况及周边环境状况、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分析、园区内企业的排查及工艺分析、园区内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园区环境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等内容,按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需由省生态环境厅抽取行业专家召开技术评审,流程包括为:请专家勘察现场、会议安排、专家开会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完成备案。2、根据望城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省、市等要求,结合望城经开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应急演练方案,协助园区开展一次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形成相关演练记录及档案。1489800
 合计金额小写: 489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489800.00)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项)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费

/

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园区涉危废企业、工业废水企业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园区企业环境风险源现状、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高级技术人员2人,中级技术人员4人

4000.00

6

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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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所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取费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800元/天计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600元/天计算。

2

园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费

/

对园区及329家工业企业进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等。高级技术人员2人,中级技术人员4人

4000.00

8

32000.00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所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取费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800元/天计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600元/天计算。

3

外部专家现场踏勘调查及评审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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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3名环境应急专家对园区现场进行踏勘、调查;邀请5名环境应急专家(含3名现场踏勘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报告进行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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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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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专家现场踏勘费、专家评审会务费、参会人员费、会务费、餐费等

4

应急预案编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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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报告(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大气和水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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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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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术人员2名,中级技术人员5名,编制时间约40日;后续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约10日,省、市备案约10日。

5

园区应急演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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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园区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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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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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应急演练方案编制费,应急演练脚本费,应急演练专家、组织等费

6

报告打印费

/

应急预案报告约50套

200.00

5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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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稿(15套)、专家评审稿(20套)、备案稿(15套)

7

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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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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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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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费用总和的6%计算

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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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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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23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望城经开区范围及乙方办公场地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考虑项目所需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69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前期工作启动经费;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9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完成应急预案文本初稿及应急演练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69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最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备案证明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北京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00003761460002273903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范围: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园区、乌山片区。

5.2.2服务内容本项目需对望城经开区(不含铜官片区)内工业企业进行调查,调查各企业概况、环境风险源情况、环境应急措施情况,并通过调查园区整体及周边概况、园区内各企业概况及环境风险源情况,收集园区发展、规划、设施基本情况后,按照技术规范编要求完成以下内容:1、制定园区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包括:园区概况及周边环境状况、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分析、园区内企业的排查及工艺分析、园区内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园区环境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等内容,按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需由省生态环境厅抽取行业专家召开技术评审,流程包括为:请专家勘察现场、会议安排、专家开会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完成备案。2、根据望城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省、市等要求,结合望城经开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应急演练方案,协助园区开展一次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形成相关演练记录及档案。

5.2.3技术成果:1、应急预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导则编写应急预案,包括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各企业风险物质与评估、各企业风险受体、园区环境应急能力评估、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监测、后期处理等复杂重要内容与章节,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绘制望城经开区环境风险源分布图、环境风险物资运输主要路线图,绘制经开区污水走向图、雨水走向及流入水系图);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绘制环境应急物资分布图,给出环境应急物资获取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内部评审、外部专家评审);环境应急预案报省、市环境应急中心备案。2、应急演练成交单位协助园区开展一次园区应急演练,提交园区应急演练方案、园区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应急预案在省、市环境应急中心备案,园区应急演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本项目依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保证本项目的实施,中标单位严禁分包、转包,一经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由于本合同乙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年9月23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望城同心路1号经开区管委会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岭路88号A栋401房
法定代理人: 郑以仁 法定代理人: 赵晓声
委托代理人: 曾植 委托代理人: 罗志新
电话: 0731-88056517 电话: 0731-85711566
传真: 0731-8805651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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