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龙街道办事处: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2023-2025年特定节假日期间道路悬挂国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09.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2023-2025年特定节假日期间道路悬挂国旗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功能及要求)
1.负责组织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2023-2025年特定节假日期间道路国旗悬挂工作。服务时间段为:2023年(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元旦节、春节),八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在指定道路沿线所有路灯灯杆悬挂国旗、国旗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维护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
2.4号国旗悬挂路段:锦绣路、特立路、汽配城路、湘龙路、滨湖路、腾辉路、捞刀河路、三一大道高速收费口等。
3.上级及街道要求的其它路段。
二、相关标准:
四、有关要求(相关标准)
① 4号国旗材料标准:统一使用4号国旗,色彩、布料、规格严格按照国家国旗标准制作,144cm*96cm,100%纯涤纶,确保面料防水、颜色亮丽、图案清晰;悬挂支撑架使用镀锌方钢25*25*1.2,固定螺纹抱箍(∮10镀锌螺纹杆)500mm,抱箍螺帽∮16,灯杆漆面抱箍保护套(∮12透明软管)400mm。
② 悬挂要求:各任务路段两侧所有灯杆全部悬挂国旗,国旗下沿离地3.5mm高(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遇个别灯杆上安装有配电箱、摄像头,以及被树枝包围严实的灯杆,可不悬挂国旗。旗杆下端不要伸出砖柱,以保障行人安全;保持国旗舒展,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挂国旗必须兼顾市容整洁、严肃、美观。
③ 应急处置:国旗悬挂期间,供应商每个节假日必须向采购人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对出现破损、污损、褪色等不规范现象,由供应商免费维护,确保随时维护更新到位。
三、技术规格:
三、项目预算及清单
1.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为 1099828 元(服务期二年, 549914 元/年,按实结算)。
2.清单:
备注:1.投标人所报单价须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单价均为含税全费用综合价格;
2.本项目投标人均衡考虑后,请投标人按单价进行报价,悬挂国旗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悬挂国旗数量(按实结算)。
3.本次服务内容为
①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2023年(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元旦节、春节)。由中标人负责国家法定节假日国旗的悬挂工作(共8次)、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维护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
②中标人服务期内,如出现两个节日相隔时间较近(如:元旦节和春节),经甲方同意后,此期间中标人不重复悬挂国旗及撤除国旗。(结算时,此费用按实际悬挂国旗数量进行结算)。
③两节(如:元旦节和春节)相隔时间较近期间,将会产生国旗维修费用。国旗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进行结算(即:悬挂维修费具体结算金额=单个国旗的维修费用×实际维修国旗数量)。
注: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时,需填报单个国旗的维修费(国旗维修费用是包含在总报价费用中)。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实施时间及地点
1、实施时间: 2023年(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元旦节、春节),共8次。(国庆节假日7天、元旦节假日3天、春节期间15天、国际劳动节假日3天,具体天数按国家统一放假天数适当调整),本项目指定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悬挂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方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2、实施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城区道路。
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方式及安全责任(项目服务要求)
1.综合单价包括材料价、包制作、包质量、包运输、包安装悬挂、包管理维护、包拆除、包安全、包税金等全过程服务。如发生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2.路灯杆悬挂国旗必须采用带升降设备的机械安装,不得使用直梯倚靠路灯杆安装,不得破坏路灯杆油漆。
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安全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高处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袋应用绳索栓牢,以防高处物品坠落。
4.作业人员应穿防滑绝缘鞋,夜间施工时,作业人员须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并在安全作业区域或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反光锥。在国旗悬挂和回收期间,供应商应在施工时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安全员,并尽量在车流量较少的时段施工。
5.占用人行道安装作业时应在人行道安全作业区域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占用车行道安装作业时应选择车流量较小时段,在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
6.安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工具设备)不得踩踏、碾压和破坏道路绿化设施(包括草皮、灌木和行道树等)。
7.施工作业现场要安排专人指导施工,并配合交警做好现场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提示。
8.在暴雨、雷电、冰雹、大雾、大风(6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作业。
六、验收标准: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采购人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二)结算方法
1、付款方式:经费每年按进度支付,以供应商实际悬挂国旗杆数计算。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支付。
2、付款单位: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
(三)特别说明
1、各节假日天数以国家统一放假天数为准。
2、供应商完成悬挂任务后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3、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合同按实际履行数量计算或自行终止。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2023-2025年特定节假日期间道路悬挂国旗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功能及要求)
1.负责组织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2023-2025年特定节假日期间道路国旗悬挂工作。服务时间段为:2023年(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元旦节、春节),八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在指定道路沿线所有路灯灯杆悬挂国旗、国旗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维护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
2.4号国旗悬挂路段:锦绣路、特立路、汽配城路、湘龙路、滨湖路、腾辉路、捞刀河路、三一大道高速收费口等。
3.上级及街道要求的其它路段。
二、相关标准:
四、有关要求(相关标准)
① 4号国旗材料标准:统一使用4号国旗,色彩、布料、规格严格按照国家国旗标准制作,144cm*96cm,100%纯涤纶,确保面料防水、颜色亮丽、图案清晰;悬挂支撑架使用镀锌方钢25*25*1.2,固定螺纹抱箍(∮10镀锌螺纹杆)500mm,抱箍螺帽∮16,灯杆漆面抱箍保护套(∮12透明软管)400mm。
② 悬挂要求:各任务路段两侧所有灯杆全部悬挂国旗,国旗下沿离地3.5mm高(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遇个别灯杆上安装有配电箱、摄像头,以及被树枝包围严实的灯杆,可不悬挂国旗。旗杆下端不要伸出砖柱,以保障行人安全;保持国旗舒展,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挂国旗必须兼顾市容整洁、严肃、美观。
③ 应急处置:国旗悬挂期间,供应商每个节假日必须向采购人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对出现破损、污损、褪色等不规范现象,由供应商免费维护,确保随时维护更新到位。
三、技术规格:
三、项目预算及清单
1.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为 1099828 元(服务期二年, 549914 元/年,按实结算)。
2.清单: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五一 | 国庆 | 元旦 | 春节 | 数量 | 一年总价 | 二年总价 | 备注 |
1 | 4号国旗(主次干道) | 元/杆 | 124.5 | 124.5 | 144.5 | 144.5 | 953 | 512714 | 1025428 | |
2 | 4号国旗高速路口 | 元/杆 | 75 | 75 | 80 | 80 | 120 | 37200 | 74400 | |
3 | 维护费用 | 元/杆 | 1.5 | 按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 0 | 0 | 两节(如元旦、春节)相隔时间较近,则只悬挂一次,期间对国旗进行维护,产生维护费用按实结算 | |||
4 | 合计 | 549914 | 1099828 | |
备注:1.投标人所报单价须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单价均为含税全费用综合价格;
2.本项目投标人均衡考虑后,请投标人按单价进行报价,悬挂国旗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悬挂国旗数量(按实结算)。
3.本次服务内容为
①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2023年(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元旦节、春节)。由中标人负责国家法定节假日国旗的悬挂工作(共8次)、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维护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
②中标人服务期内,如出现两个节日相隔时间较近(如:元旦节和春节),经甲方同意后,此期间中标人不重复悬挂国旗及撤除国旗。(结算时,此费用按实际悬挂国旗数量进行结算)。
③两节(如:元旦节和春节)相隔时间较近期间,将会产生国旗维修费用。国旗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进行结算(即:悬挂维修费具体结算金额=单个国旗的维修费用×实际维修国旗数量)。
注: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时,需填报单个国旗的维修费(国旗维修费用是包含在总报价费用中)。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实施时间及地点
1、实施时间: 2023年(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元旦节、春节),共8次。(国庆节假日7天、元旦节假日3天、春节期间15天、国际劳动节假日3天,具体天数按国家统一放假天数适当调整),本项目指定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悬挂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方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2、实施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城区道路。
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方式及安全责任(项目服务要求)
1.综合单价包括材料价、包制作、包质量、包运输、包安装悬挂、包管理维护、包拆除、包安全、包税金等全过程服务。如发生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2.路灯杆悬挂国旗必须采用带升降设备的机械安装,不得使用直梯倚靠路灯杆安装,不得破坏路灯杆油漆。
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安全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高处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袋应用绳索栓牢,以防高处物品坠落。
4.作业人员应穿防滑绝缘鞋,夜间施工时,作业人员须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并在安全作业区域或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反光锥。在国旗悬挂和回收期间,供应商应在施工时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安全员,并尽量在车流量较少的时段施工。
5.占用人行道安装作业时应在人行道安全作业区域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占用车行道安装作业时应选择车流量较小时段,在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
6.安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工具设备)不得踩踏、碾压和破坏道路绿化设施(包括草皮、灌木和行道树等)。
7.施工作业现场要安排专人指导施工,并配合交警做好现场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提示。
8.在暴雨、雷电、冰雹、大雾、大风(6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作业。
六、验收标准: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采购人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二)结算方法
1、付款方式:经费每年按进度支付,以供应商实际悬挂国旗杆数计算。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支付。
2、付款单位: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
(三)特别说明
1、各节假日天数以国家统一放假天数为准。
2、供应商完成悬挂任务后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3、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合同按实际履行数量计算或自行终止。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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