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南站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0-22 18:38:03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BWAZ00249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BWAZ00249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3300万元
2.8 招标范围:物联感知体系、集中运营管理平台、智能管理与服务应用、运营中心可视化、安全保障体系、基础支撑建设等内容,同时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两年的质保服务。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项目验收要求;并提供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的质保服务。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3.2 业绩要求: /
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3日9:00至2021年11月08日17: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51,6622038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申工
电 话:1850551151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230051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51、6622038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化园7号楼4楼402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427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招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2301791015100000201680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1ABWAZ00249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1ABWAZ00249)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项“投标人实力”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提供的证书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功能一致或相似,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582号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申工
电 话:0551-6377394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51
2021年11月8日
答疑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1ABWAZ00249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1ABWAZ00249)答疑公告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4不允许偏差,此处投标人资格、初步评审标准是否允许偏差?
答:不允许偏差。
二、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评审项:“投标人参与无人或自动驾驶领域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制定,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准(须体现投标人名称)的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以上标准是包括国家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是否修改?
答:现变更为:“投标人参与无人或自动驾驶领域标准制定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准(须体现投标人名称)的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以上标准是包括国家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P73-74中“无人车配套设施及服务:1)无人消杀车、无人安防车充电桩硬件设备、充电桩安装调测以及电路改造、地面墙面的破坏修复和电源线、水管、其他辅材施工安装服务”是否修改?
答:现变更为:“1)无人消杀车、无人安防车、无人清扫车充电桩硬件设备、充电桩安装调测以及电路改造、地面墙面的破坏修复和电源线、水管、其他辅材施工安装服务。”
四、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P76中“以下技术性能指标仅作为评分依据,非初步评审项。技术性能指标(除评分要求外)作为供货及履约的依据。”是否修改?
答:现变更为:“以下技术性能指标仅作为评分依据,非初步评审项。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均作为供货及履约的依据。”
五、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P108中“18、无人车安全防护;19、无人车应用管理”是否修改?
答:现变更为:“18、无人车管理系统安全防护;19、无人车管理系统应用管理。”
六、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P135中“IP 网络壁挂音箱”技术性能指标是否修改?
答:现变更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582号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申工
电 话:0551-6377394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51
2021年11月1日
答疑公告.pdf
项目编号:2021ABWAZ0024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1月12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智行者科技有限公司与阿波罗智行信息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8号院4号楼22层2602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零陆拾万元柒分(¥30600000.07元)
质量:合格
工期:850
资料公示: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智能网联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化应用项目等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智联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582号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 申工
联系方式:185055115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鲍工 联系电话:0551-66220351
公示期: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42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