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hcg20240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鞍山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袁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禹晴0412-2912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43829285@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4041
项目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01包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编制市本级(含开发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002包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所有市城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003包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海城市、台安县及岫岩县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004包为律师事务所,负责编制市本级(含开发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法律意见书。005包为律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所有市城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法律意见书。006包为律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海城市、台安县及岫岩县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法律意见书。
最高限价(元):01包:13,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2包:13,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3包:13,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4包:4,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5包:4,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6包;4,000元/每个债券项目
注:本项目共分6个包,各包兼投兼中,但最多只能中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均排名第一,则依据响应文件响应函中注明的所中包号优先顺序及评标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方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03包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01-03包会计师事务所拟投入每包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标明执业机构或证书执业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同时提供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04包-06包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04-06包拟投入每包的拥有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律师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证书上未标明执业机构或证书执业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同时提供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43829285@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财政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
联系方式:袁美0412-224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联系方式:王禹晴0412-291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禹晴
电 话: 0412-2912666
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43829285@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4041
项目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01包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编制市本级(含开发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002包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所有市城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003包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海城市、台安县及岫岩县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004包为律师事务所,负责编制市本级(含开发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法律意见书。005包为律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所有市城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法律意见书。006包为律师事务所,负责编制海城市、台安县及岫岩县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法律意见书。
最高限价(元):01包:13,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2包:13,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3包:13,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4包:4,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5包:4,000元/每个债券项目,06包;4,000元/每个债券项目
注:本项目共分6个包,各包兼投兼中,但最多只能中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均排名第一,则依据响应文件响应函中注明的所中包号优先顺序及评标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方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03包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01-03包会计师事务所拟投入每包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标明执业机构或证书执业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同时提供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04包-06包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04-06包拟投入每包的拥有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律师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证书上未标明执业机构或证书执业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同时提供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43829285@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财政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
联系方式:袁美0412-224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联系方式:王禹晴0412-291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禹晴
电 话: 0412-29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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