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工控股一分公司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三标段(AK3+980~AK5+449.362)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金额
8629.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2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史军187753918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9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09-29 11:25:03正文内容
土石方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三标段(AK3+980~AK5+449.362)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工程造价:8629.951552万元
建筑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次干路,三标段道路长度约1469.362米,宽度36米,三标段范围内有2座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 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工程范围(示例)

备注
土石方工程

包含路基挖土方(含装车)路基挖土方(含装车)清表,砍树、竹,挖树根、竹蔸及台阶挖除深层搅拌桩头及浮土清除杂草、水生植物,捞漂浮物等。不良地质处理挖土方(含装车)各类土方开挖,土壤类别综合考虑清表,砍树、竹,挖树根、竹蔸及台阶清除杂草、水生植物,捞漂浮物等,土方场内消纳运输,运距:分包人自行考虑,土方弃置(含运弃)各类土方,土壤类别综合考虑表土、树、竹、树根及竹蔸杂草、水生植物、漂浮物深层搅拌桩头及浮土等1公里运距,含汽车加盖、洒水车洒水。土方弃置每增运1公里各类土方,土壤类别综合考虑表土、树、竹、树根及竹蔸杂草、水生植物、漂浮物深层搅拌桩头及浮土等,围堰回填土。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工程结算: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规范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按本合同附件表内明确的单价核算,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程序进行,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合同部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任何未经合同部出具结算单的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款支付: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分包工程结算经双方签订盖章确认且发包人已支付分包工程款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依照质保金条款予以支付。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史军     
电  话: 18775391843  
邮  箱: 2922456745@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附件1:专业分包工程列表(不断完善中)
列表不断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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