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清污分流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pd-20230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虹利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鲲鹏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龙富15117694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清污分流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PD-2023043

2.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清污分流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询价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98.65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372.61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 DN300 的 HDPE 双壁波纹管(SN12.5)195m;建设 DN400 的 HDPE 双壁波纹管(SN12.5)1918m;建设 DN500 的 HDPE 双壁波纹管(SN12.5)464m;建设 DN500 的二级钢筋混凝土管 614m;建设 DN800 的二级钢筋混凝土管 286m;建设 DN120 的二级钢筋混凝土管 45m;建设 DN1500 的二级钢筋混凝土管 20m;建设φ1000 的检查井 211 座;建设φ1250 的检查井 19 座;建设 1700×1920 检查井 2 座;建设 2200×2170 检查井 2 座;雨水管道清淤 4500 米;污水管道清淤 6150 米。

6.采购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含竣工验收、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7.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含竣工验收、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8. 项目建设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10272023113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中鼎华城12号楼22-2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证明必须机打)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机打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11615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双狮路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311615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双狮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毕节市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双狮路

联系人:李虹利

联系电话:15285660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贵州鲲鹏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中鼎华城12号楼22层-2

联系方式: 林龙富

联系电话: 151176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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