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664,380.51 | 664380.51 | 8000 |
2 | 657,311.26 | 657311.26 | 8000 |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B0199-其他建筑物施工 | 新利十七组老公墓改造工程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1 |
2 | B0199-其他建筑物施工 | 新利公墓山进出口道路工程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1 |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4)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4)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