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水利局宁乡市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冲锋舟、铜芯电缆、强光工作灯)采购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0.0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305220028
预算金额50.09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王学军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731-883120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1
公告正文
宁乡市水利局宁乡市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冲锋舟、铜芯电缆、强光工作灯)采购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乡市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冲锋舟、铜芯电缆、强光工作灯)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9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202305220028
  项目名称:宁乡市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冲锋舟、铜芯电缆、强光工作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500995元
       最高限价:500995元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并按仓库管理人员要求堆放整齐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水面工作船 冲锋舟 S700型,带40HP动力(短轴), 舟长≥5.95米、型宽≥1.8米、型深≥0.70米、吃水不大于0.25米,乘载≥12人,舟体后部设有排水阀,配备40HP二冲程主机。舟体内壳为乳白色、外壳为橙色的敞开式玻璃钢冲锋舟。 5 52000 260000
2 绝缘电线和电缆 铜芯软电缆 120mm2 300 120 36000
3 应急照明灯 强光工作灯 光源:G2高亮灯芯,镜片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采用智能IC芯片三档调光电路,最大照射距离1000米,防水等级IP44,防跌高度≧1.5米。含说明书,充电器。
500 210 105000
4 防爆灯具 防爆全景移动照明灯 1、灯具采用三灯头设计,光源功率180W,可实现单向照明或环照照明,灯具具备红蓝警示灯,且可单独开启或关闭,灯具具有5格分段式电量显示;
2、收缩尺寸≤1200mm×250mm×250mm,最大升起高度≥3.5m,重量≤15KG;
3、升降系统升降时间≤35s,水平回转角>360°,俯仰角>60°,绝缘电阻>550MΩ;
4、工作状态:强光≥6h;工作光≥9h;弱光≥12h,充电时间≤6h。
7 14285 99995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1、详见采购需求
2、委托代理编号:HNCL-CG-2023050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注:依据宁财[2022]15号宁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同类玻璃钢船舶生产技术认可的资质(或海事部门出具的同等级别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3)并在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及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05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6-09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6-09 15:00
       2、开启地点: 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5-25起至2023-05-30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6-1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公告及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为一式叁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乡市水利局
联系人:宁乡市水利局(王学军)
电 话:0731-87840207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21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8312020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附件.docx 采购需求-宁乡市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冲锋舟、铜芯电缆、强光工作灯)5.24.doc 2023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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