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东安街头条3号院供热工程并网费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 丰台区右安门外翠林小区三里9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村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东安街头条3号院供热工程并网费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盖晓艳,
联系电话:010-63966992-858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东安街头条3号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并入周边管网集中供暖,拟选择一家具供应商,将东安街头条3号院的供热并入其供热管网,并由其进行供热运营管理。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详见附件。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 丰台区右安门外翠林小区三里9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16日至 2019年10月22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3709470),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村1号,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意见表1.pdf; (2)论证意见表2.jpg; (3)论证意见表3.jpg;
2019年10月15日
论证意见表1.pdf
论证意见表2.jpg
论证意见表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