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井陉县上安镇武家庄村西南1.3km采石场等10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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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423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井陉县上安镇武家庄村西南1.3km采石场等10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上安镇武家庄村西南1.3km采石场等10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初设[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井陉县上安镇武家庄村西南1.3km采石场等10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 井陉县上安镇武家庄村;威州镇北固底村、南平望村、高家峪村;天长镇南枣林村、陈家村;秀林镇南秀林村;小作镇小寨村;
2.1.3建设规模: 本项目恢复10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治理面积共计0.4543k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灾隐患消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砌筑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地灾隐患消除工程主要为清理掌子面上的浮石;地形整治工程主要为平台、渣坡、渣堆地形整治;砌筑工程主要为修建浆砌石挡墙、干砌石坎和浆砌石排水沟;绿化工程主要为覆土绿化、苗木养护;其他工程主要为补充养护用水和环境保护措施;
2.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9 00:00至2023-01-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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