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的要求,2023年7月17日,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检查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创兴路16号一楼101室建设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年年产USBA公插头30000万个、Mini5P公插头5000万个、Type-c系列插头2000万个,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12台、自动插件机40台、自动组装机16台、高速冲床15台、破碎机6台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单位于2013年12月委托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4 年 1月20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4】11号。2014年4月委托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验收报批资料,并与2014年5月7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4】108号。2019年11月委托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0 年 4月29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5255号。2022年5月由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东环建﹝2023﹞5267号。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44190069640714X6001Y。本项目已经建成。
目前本项目已经建成。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8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35%。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本项目整体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环评审批意见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项目已经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园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由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碎料工序:在破碎的过程会外逸产生少量的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
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成型过程由于塑胶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为臭气浓度,把设备安装在密闭车间里,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管理。
厨房油烟:厨房炉灶使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车间通风设施运行噪声、辅助设备空压机运行噪声。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对噪声源釆取适当隔音、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经碎料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五金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且企业自觉履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同时,其临时堆放场所满足要求。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空压机油、废油罐、含油废渣、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其临时堆放场所满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至29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分析:
(一)废水
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的标准。污水处理后引至东莞市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碎料工序: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成型工序: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有关标准。
(三)噪声
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东莞市绿保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了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布置及安装,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东莞市创端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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