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忻城县人民医院骨科碳纤维电动手术床院内招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我院骨科碳纤维电动手术床院内招标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委及监督人员现场打开密封完好的报价材料,分别与意向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询议价后,在充分对比各商家所提供设备的参数、性能、品牌口碑、质量、质保年限、售后服务及报价基础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拟选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江西景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科曼W5,报价29万元,质保5年) 直接采购。院内采购报告 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同意院内采购评审结果及方式。
此结果公示1天,自院内竞价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供应商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忻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忻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四楼采购办,联系电话:0772-64084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忻城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审计科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忻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四楼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72-6408384;审计科,联系电话:0772-640838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忻城县人民医院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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