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畜牧业发展与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生猪良种补贴)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的 2023年中央畜牧业发展与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生猪良种补贴)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畜牧业发展与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生猪良种补贴)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3】01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C2023-CG(FW)-033
4、采购项目预算:72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可选择银行转帐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数量(剂/瓶) | 每份精液补贴(元) | 预算(元) |
1 | 2023年中央畜牧业发展与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生猪良种补贴) | 2023年中央畜牧业发展与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生猪良种补贴) | 见采购需求 | 1项 | 36000 | 20 | 720000.00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 国 ” 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 “ 信 用 湖 南 ” 网 (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2投标人须配备有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岗位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通过培训考核合格;
3.3投标人的种公猪站应符合《湖南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试行)》标准,须具有大约克猪(大白)、长白猪、杜洛克猪三个品种存栏可采精种公猪30头以上(含30头)。项目用种公猪来源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或地方猪资源场,为健康无疫(特指猪瘟、非洲猪瘟、兰耳、口蹄疫、伪狂犬抗体检测呈阴性)的阴性种猪,且具有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网(http://202.127.45.50)在线打印的专用系谱档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基本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至2023年 11 月 29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湖南省厚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5楼)
方式: 到指定地点领取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省厚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5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省厚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5楼)
十、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一、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谈判说明
1、谈判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十三、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3年 12 月 4 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凤凰岭路61号
(3)联系人:黄土庠
(4)电 话:1867353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厚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燕泉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5楼
(3)联系人:何艳芳 赵鹏
(4)电 话:0735-2150706、13875510599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谈判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