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校园无线WIFI覆盖建设采购项目
金额
116.6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82]jxcg[gk]2017031
预算金额116.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青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16.67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周成13489115084
公告正文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青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JXCG[GK]2017031校园无线WIFI覆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其他网络设备 其他网络设备 1 1166700 见标书 见标书 见标书
合计: 1166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陆仟柒佰元整(¥1166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西环路292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材料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材料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材料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乙方应提供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投标人提供)等;国家及行业规范;采购文件的约定。 验收程序: a.应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 b. 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安装现场后,由采购单位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c.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d.本次采购的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会同采购单位按双方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单位支付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后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等质保期(12个月)满后,且未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无息交付,中标人提供合同全额发票。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定后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 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10.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10.3. 合同约定货物的型号、数量有变更时,甲方至少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10.4.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0.4.1 所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 10.4.2 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 10.4.3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的; 10.4.4 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的。 10.5. 乙方逾期六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 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10.6. 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10.7. 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商采购办协调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裁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且符合绿色环保质量认证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乙方负责所有中标产品及配套部分的免费送货上门和免费安装、调试。14.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14.2.1乙方对所供系统提供从验收之日起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终身维护,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投标人须免费提供咨询、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14.2.2质保期内一旦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系统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若 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系统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14.2.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终身免费咨询;软件一旦出现故障,派出检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系统安装现场对系统进行维修,只收取成本费和检修人员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州青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西环路292号 住所: 福州鼓楼区东街三山大厦北楼1106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周成
联系方法: 13799217543
联系方法: 1348911508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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