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57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d-2024-1014
预算金额15.57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2-6083787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梦霞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4-101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72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联合体主办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联合体主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联合体主办人)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共同符合资格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1-1-7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1-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刘老师022-60837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王梦霞022-23717450-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霞
电 话: 022-23717450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4-101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72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测试分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联合体主办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联合体主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联合体主办人)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共同符合资格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1-1-7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1-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刘老师022-60837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王梦霞022-23717450-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霞
电 话: 022-2371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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