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小冷箱1套(含10台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012-2109-032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64662251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俊慧0574-276684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宁波镇海小冷箱1套(含10台设备)(招标编号:NWZ241012-2109-03200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小冷箱1套(含10台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小冷箱1套(含10台设备)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要求提供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至少具备一套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乙烯装置成套(与本次招标相似)冷箱及板翅式换热器制造运行业绩(不含改造及检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任何对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都应在标前澄清、以发布后的澄清为准,并在卖方的报价书中列出,买方没有义务发现任何未单独列入偏离表中的不符合项,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2)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至少为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至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许可”)(二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至少为 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至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 (4)投标人承诺:投标方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资质,供货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宁波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投标人承诺设备的工艺性能要求:本招标技术文件所附设备数据表中的工艺性能要求是设备的最低性能要求,各流道的出口温度应达到指定的温度,每个流道从入口到出口之间的压降不应超过工艺数据表中规定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28日9时0分 2024年10月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陈俊慧。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靳贤锐 联系人: 陈俊慧

电   话: 13646622517 电   话: 0574-27668419

电子邮件: jinxr.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j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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