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54.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道成项目管理(云南)(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6505d823-d3ce-4c14-9120-fd6cbb76cad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505d823-d3ce-4c14-9120-fd6cbb76cadb
建设规模: 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内容包含:新建DN400污水干管936m,DN600污水干管238m,迁改DN100给水管道3580m、以及迁改电力电缆。河道环境改善及51720m2范围的绿水公园的铺装、灯、建筑小品、景观等内容和1800.00㎡的商业街建筑等。6505d823-d3ce-4c14-9120-fd6cbb76cad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3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6-362271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办公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道成项目管理(云南)(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办公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移动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300202001001
标段名称: 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03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2 09:0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42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54.9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怒江州泸水市范围内; 2.3建设内容:泸水市赖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绿水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内容包含:新建DN400污水干管936m,DN600污水干管238m,迁改DN100给水管道3580m、以及迁改电力电缆。河道环境改善及51720m2范围的绿水公园的铺装、灯、建筑小品、景观等内容和1800.00㎡的商业街建筑等。项目概算总投资505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99.79万元。 2.4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054.94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等,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报告),保证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审查,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6工期要求:总工期70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云南省岩工程勘察规程》DBJ53/T-128-2022)、《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等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并审查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并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安装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3家单位,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施工、勘察、设计企业各不超过1家),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⑤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应附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2)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6)拟派的项目组其他管理成员资格要求: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是施工负责人,但须满足对应岗位的资格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上施工主要管理人员不允许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
业绩要求:
其他: 3.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执行,在云南省内承揽业务的省外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信息报送和监管要求,主动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并对其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2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4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10-27 16:17: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